本发明属于手动工具,具体涉及一种活动扳手,这种活动扳手能够对夹持的工件施加更大的扭力。
背景技术:
1、活动扳手是一种对螺母、螺栓等施加扭矩的手动工具。活动扳手具有一个固定夹爪和一个活动夹爪,拨动蜗杆转动驱使蜗轮带着活动夹爪相对固定夹爪移动,以此调节活动夹爪与固定夹爪之间的间距,用以夹持住不同规格工件并对工件施加扭矩。
2、蜗轮与蜗杆具有自锁能力,当通过拨动蜗杆将工件初步夹紧时,活动夹爪被锁止在初始夹紧位置,对工件施加扭矩时活动夹爪能够一直保持将工件夹紧是活动扳手的理想工作状态。
3、然而,通过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施加于活动扳手的扭力以及来自于工件的反作用力会促使活动夹爪以及与活动夹爪接触的受力部位微量变形,如位于活动夹爪颈部两侧的侧壁向外侧倾斜而失去对蜗杆位置的限定,并因此导致设于活动夹爪的蜗轮偏离蜗杆而加大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
4、以上诸因素,会在通过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造成蜗轮与蜗杆的配合过于松弛(配合间隙过大),从而不能将活动夹爪保持在初始夹紧位置,导致活动夹爪产生微量移位,活动夹爪与固定夹爪的间距增大,不能对工件夹紧并施加有效的扭矩,严重者还会导致工件在活动夹爪与固定夹爪之间打滑,从而导致活动扳手能够对工件施加的最大扭矩较小。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提出的技术任务是克服现有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会加大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而导致活动扳手能够对工件施加的最大扭矩较小的缺陷,提供一种对工件施加扭矩时保持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以增大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的最大扭矩。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活动扳手,包括握柄、一个与握柄连为一体的固定夹爪和一个活动夹爪;
3、握柄与固定夹爪的邻接部位设有轨道槽和从轨道槽的两侧延伸出的两相对的侧壁,该邻接部位还装配有可被拨动的蜗杆;
4、活动夹爪具有连为一体的轴部、颈部和两相对的底面,颈部位于两相对的底面与轴部之间,轴部设有蜗轮;
5、轴部位于轨道槽内,颈部位于两侧壁之间,两底面与两侧壁的顶面相吻合,蜗轮与蜗杆啮合用于拨动蜗轮来驱动活动夹爪相对固定夹爪移动;
6、其中,为两相对的侧壁配置约束手段,该约束手段在通过握柄对被夹持在活动夹爪与固定夹爪之间的工件施加扭矩时阻止两相对的侧壁张开。
7、因此,通过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侧壁张开被阻止,依此抵抗阻止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增大,保持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以增大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的最大扭矩。
8、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约束手段为两相对的底面对两相对的侧壁进行夹持作用。具体的,底面与颈部之间形成夹持槽,侧壁顶面的轮廓与该夹持槽相吻合。这种结构只需要改变活动夹头与邻接部位的结构及配合形式即可实现,结构简单可靠。尤其是,底面可为平面或者曲面。而且底面包括至少两个相连的面。在通过蜗杆调节活动夹爪时该平面或者曲面具有引导或者活动夹爪的作用,同时避免活动夹爪晃动。通过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该平面或者曲面借对工件施加扭矩的反作用力侧壁实施夹持作用,阻止两相对的侧壁张开,确保蜗轮与蜗杆的配合关系。
9、优选的,轨道槽的一端为封闭孔,封闭孔邻接固定夹爪,轨道槽的另一端为敞口端,敞口端远离固定夹爪;夹持槽位于活动夹爪的远离固定夹爪的一端。通过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扭矩时,该结构可以对位于轨道槽敞口端的侧壁予以夹持,增加侧壁在该部位的抗变形能力。
10、在另一种实施例中,轨道槽的一端为封闭孔,封闭孔邻接固定夹爪,轨道槽的另一端为敞口端,敞口端远离固定夹爪;所述约束手段为连接在两侧壁邻接敞口端的端部之间的加强部。因此,对工件施加扭矩时通过加强部阻止两相对的侧壁张开。具体的,所述加强部为焊接在两侧壁之间的拉杆或者为装配在两侧壁之间的拉杆。
11、在另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约束手段为侧壁的厚度自侧壁的顶面向轨道槽的方向逐渐增厚。对工件施加扭矩时通过加大侧壁的尺寸和强度来阻止两相对的侧壁张开。尤其是,侧壁根部的厚度与轨道槽的半径符合w≥0.8r,其中w为侧壁根部的厚度,r为轨道槽的半径。用以增大侧壁根部的强度。
12、在具实施例中,轴部经曲面与轨道槽的壁滑动配合,活动夹爪承受扭矩时,轴部与轨道槽的壁具有较大的接触面积,因此能够增大该接触部位抵抗塑形变形的能力。
13、本发明通过为两相对的侧壁配置约束手段,该约束手段在通过握柄对被夹持在活动夹爪与固定夹爪之间的工件施加扭矩时阻止两相对的侧壁张开。依此抵抗阻止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增大,保持蜗轮与蜗杆的配合间隙以增大活动扳手对工件施加的最大扭矩。
1.活动扳手,包括握柄(100)、一个与握柄连为一体的固定夹爪(200)和一个活动夹爪(4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所述约束手段为两相对的底面对两相对的侧壁进行夹持作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底面与颈部之间形成夹持槽(406),侧壁顶面的轮廓与该夹持槽相吻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底面为平面或者曲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底面包括至少两个相连的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轨道槽(500)的一端为封闭孔(501),封闭孔(501)邻接固定夹爪(200),轨道槽(500)的另一端为敞口端(502),敞口端(502)远离固定夹爪(200);夹持槽(406)位于活动夹爪(400)的远离固定夹爪的一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轨道槽的一端为封闭孔,封闭孔邻接固定夹爪,轨道槽的另一端为敞口端,敞口端远离固定夹爪;所述约束手段为连接在两侧壁(600)邻接敞口端的端部之间的加强部(80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所述加强部为焊接在两侧壁之间的拉杆。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所述加强部为装配在两侧壁之间的拉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所述约束手段为侧壁的厚度自侧壁的顶面向轨道槽的方向逐渐增厚。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侧壁根部的厚度与轨道槽的半径符合w≥0.8r,其中w为侧壁根部的厚度,r为轨道槽的半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扳手,其特征是:轴部(401)经曲面(407)与轨道槽(500)的壁滑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