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的实施例涉及数据处理领域,尤其涉及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方法、装置、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1、
2、目前针对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成本分摊方法,现有研究大多采用各利益主体按一定规则,考虑包括主体发电量、尖峰时刻负荷占比等因素计算所占成本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传统分摊方式一般不考虑各个主体之间的差异,确定每个参与人应各自承担的可分成本后,将不可分成本平均分摊至每个主体。后续研究中,需求侧资源所承担的成本大多与发电侧共同进行分摊,从用户承担责任与发电机组承担责任出发,按照用电或发电比例进行分摊。相关研究针对多主体成本分摊采用合作博弈的方法,引入shapley值法,aumann-shapley值法等,考虑不同利益主体加入联盟的边际成本来进行责任分摊。
3、综上,考虑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成本分摊方法的现有研究中,并未将相同类型主体中每个独立主体的责任差异性、调峰需求的产生原理等纳入成本分摊的考虑范围内,无法构建合理的需求侧资源成本疏导机制,难以提升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方案,根据计算补偿价格得到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总成本;对不同主体获得的效益分别进行核算;根据市场中有无需求侧资源参与调度造成的各主体责任电量的变化情况,以责任电量为基础制定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基于不同主体获得的效益计算效益因子,对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获得最后的成本分摊比例,构建了合理的需求侧资源成本疏导机制,大幅度提升了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2、在本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方法。该方法包括:
3、获取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
4、基于参与辅助市场的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
5、基于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得到目标分摊比例;
6、通过所述目标分摊比例,对所述总成本进行分摊,完成对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的分摊。
7、进一步地,获取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包括:
8、基于已获取的当前电力当量值和单位工业产值能耗,计算补偿价格;
9、基于所述补偿价格,通过如下公式计算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
10、
11、其中,pcom为补偿价格;
12、分别为低谷、高峰时段引发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责任的总发电量。
13、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参与辅助市场的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包括:
14、其中,参与辅助市场的各主体包括新能源发电商、电力用户和/或常规电源;
15、获取各主体电源的实际发电量,计算各主体电源的基准发电量;
16、基于各主体电源的实际发电量和基准发电量,分别计算各主体的责任电量;
17、基于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
18、其中,新能源发电商的责任电量为发电量。
19、进一步地,通过如下方式,计算电力用户的责任电量:
20、
21、
22、其中,为电力用户责任电量;
23、为时段t电力用户总负荷;
24、为电力用户期望负荷;
25、ci为调整因子;
26、为第i天电力用户用电负荷平均值;
27、n为典型日选取天数。
28、进一步地,通过如下方式,计算常规电源的责任电量:
29、
30、
31、
32、
33、其中,为第j个储能在时刻t的责任电量;
34、为第i个火电机组在时刻t的责任电量;
35、为第i个火电机组在时刻t开始时刻的机组功率;
36、和分别为储能j在调节时段t的放电功率和充电功率;
37、和分别为火电机组i在调节时段t的上调功率和下调功率;
38、ωg和ωes分别为火电机组和储能的集合;
39、为时段t第i台火电机组总发电量;
40、为第i台火电机组基准发电量;
41、为时段t第j个储能总发电量;
42、为第j个储能基准发电量。
43、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包括:
44、其中,新能源发电商成本分摊比例为:
45、
46、其中,为低谷时段新能源需分摊的比例;
47、为高峰时段新能源需分摊的比例;
48、分别为低谷时段、高峰时期引发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调节责任的总发电量;
49、为低谷时段、高峰时期新能源发电量;电力用户成本分摊比例为:
50、
51、其中,为低谷时段电力用户需分摊的比例;
52、为高峰时段电力用户需分摊的比例;
53、为时段t电力用户总负荷;
54、为电力用户期望负荷;
55、分别为低谷时段、高峰时期引发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调节责任的总发电量;
56、常规电源成本分摊比例为:
57、
58、其中,为低谷时段常规电源需分摊的比例;
59、为高峰时段常规电源需分摊的比例;
60、为低谷时段、高峰时期引发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调节责任的总发电量;
61、为时段t第q个常规电源总发电量;
62、为第q个常规电源基准发电量。
63、进一步地,所述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得到目标分摊比例包括:
64、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
65、通过如下方式,对修正后的分摊比例进行归一化,得到目标分摊比例:
66、
67、其中,为新能源最终分摊比例,为电力用户最终分摊比例;
68、为常规电源最终分摊比例;
69、为新能源修正后的分摊比例;
70、为电力用户修正后的分摊比例;
71、为常规电源修正后的分摊比例;
72、为新能源收益因子;
73、为电力用户收益因子;
74、为常规电源收益因子;
75、lre,k为新能源基准分摊比例;
76、lpc为电力用户基准分摊比例;
77、ldy,q为常规电源基准分摊比例;
78、为低谷时段新能源需分摊的比例;
79、为高峰时段新能源需分摊的比例;
80、为低谷时段电力用户需分摊的比例;
81、为高峰时段电力用户需分摊的比例;
82、为低谷时段常规电源需分摊的比例;
83、为高峰时段常规电源需分摊的比例。
84、在本技术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装置。该装置包括:
85、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
86、计算模块,用于基于参与辅助市场的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
87、修正模块,用于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得到目标分摊比例;
88、分摊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目标分摊比例,对所述总成本进行分摊,完成对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的分摊。
89、在本技术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如以上所述的方法。
90、在本技术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根据本技术的第一方面的方法。
9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方法,获取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基于参与辅助市场的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基于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得到目标分摊比例;通过所述目标分摊比例,对所述总成本进行分摊,完成对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的分摊,明确了各个独立主体的作用,对各主体的责任进行了划分,以此为基础对各主体参与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产生成本进行合理分摊,构建了合理的需求侧资源成本疏导机制,大幅度提升了需求侧资源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92、应当理解,
技术实现要素:
部分中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限定本技术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亦非用于限制本技术的范围。本技术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描述变得容易理解。
1.一种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的总成本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参与辅助市场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如下方式,计算电力用户的责任电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如下方式,计算常规电源的责任电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各主体的责任电量,计算基准成本分摊比例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通过预设方法计算得到的效益因子,对所述基准成本分摊比例进行修正,得到目标分摊比例包括:
8.一种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成本分摊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