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一种打火机配件。更具体地说,本技术涉及一种打火机外壳及具有该外壳的打火机。
背景技术:
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打火机尤其是燃油打火机除了作为一种点火工具以外,越来越多地被作为一种礼物。一些实用价值较高或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打火机也被一些收藏爱好者所钟爱。作为礼品的打火机可以通过纹路、图案和刻字表达出一些特定的礼物意义,例如纪念日、周年纪念或是友谊等等。但是,现有的打火机,一般是直接在塑料或者金属外壳上进行表面装饰处理,该装饰容易脱落。也有直接在打火机外壳上敲出凸起的图案或者雕刻出图案凹槽,但是这种图案在使用期间容易藏污纳垢,时间久了大大降低打火机的审美价值。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解决至少上述问题,并提供至少后面将说明的优点。
2、本实用新型还有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打火机外壳,其上具有雕刻了文字或图案的凹槽,在凹槽内还填充有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所述打火机外壳套设在打火机本体的外面,不仅起到装饰和保护的作用,同时填充的紫外光固化材料能够打火机外壳整体保持光滑,便于清洁和收藏。
3、为了实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这些目的和其它优点,提供了一种打火机外壳,其包括:
4、外壳体,其包括由侧壁围成的用于容置打火机本体的容置腔;所述外壳体例如为两端贯通的套件,也可以是具有底部的上端开口的壳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
5、所述侧壁的外表面上雕刻有凹槽;所述凹槽被构造成图案或文字,其内填充有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所述外壳体例如采用檀木或楠木材料制成,在所述外壳体的侧壁上按照预设的图案或文字,利用机械雕刻的方式雕刻出预定深度的凹槽,所述凹槽内再填充含有荧光粉的光敏胶水;紫外光照射固化后,再将表面打磨光滑即可。所述凹槽的宽度可以由不同规格的刻刀限定。图案或文字可以有电脑设计,利用数控雕刻机直接雕刻而成。由此,所述打火机外壳的外表面上形成自发光的图案或文字。填充的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能够使打火机外表面保持光滑,便于其保持清洁外观,也有利于保持收藏价值。
6、优选的是,所述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包括:1-2重量份的荧光粉和1-4重量份的uv胶。所述荧光粉例如为注塑丝印荧光粉,其颜色亮度高且持久,所述荧光粉更容易与uv胶混合均匀。所述uv胶例如为市售的高透水晶uv树脂滴胶。
7、优选的是,所述外壳体为方形;所述外壳体的各个角均做倒角处理。所述外壳体用于配合现有打火机的形状,由于现有市售打火机多为方形,故本实用新型所述打火机外壳优选为长方体壳体。当然,所述外壳体也可以是圆柱形或其他形状。所述外壳体的外表光滑圆润能够提高消费者体验感。
8、优选的是,所述外壳体还包括底壁,所述容置腔由侧壁和底壁围成。由此所述外壳体为上端开口的壳体;所述容置腔用于放置打火机贮油箱。
9、优选的是,所述外壳体内还设置有金属内壁,所述金属内壁被配置为与所述打火机本体过盈配合的形状;所述金属内壁的厚度为2-3mm。所述外壳体采用双层结构,在可雕刻材料制成的外壁内还设置金属内壁,提高其外壳的保护性能,同时减少打火机外壳受环境温度的影响。
10、优选的是,所述外壳体侧壁的厚度为所述金属内壁厚度的4-5倍。
11、优选的是,所述外壳体由可雕刻材料制成。所述外壳体例如采用木质材料或者树脂材料等便于雕刻的材料制成。尤其是檀木或者玉石材料更能够提升打火机的收藏价值。为了降低成本,还可以采用木材和树脂的混合材料。
12、所述可雕刻材料包括:木质材料、石质材料、玻璃材料、树脂材料、皮质材料中的一种。优选使用木质材料、树脂材料或者二者混合物;不仅可以降低制作成本,还可以增加美观度。
13、优选的是,所述凹槽的深度为1-3mm;所述凹槽利用机械雕刻或激光雕刻形成。所述机械雕刻例如采用数控雕刻机进行。激光雕刻也可以利用激光雕刻机进行。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具有所述打火机外壳的打火机,所述打火机的本体以过盈配合的方式放置于所述打火机外壳内。
15、本实用新型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打火机外壳用于套设在现有打火机本体的外面,起到装饰和保护的作用。所述外壳体的侧壁表面上雕刻出具有图案或文字的凹槽,且在凹槽内填充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由此,既可以提高打火机外壳的美学价值,又可以保持打火机外壳外表的光滑圆润,有利于保持干净整洁的外观,提高其收藏价值。利用自发光的紫外光固化材料可以大大降低制作成本,同时还可以提高观赏价值。
1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具有该打火机外壳的打火机。
17、本实用新型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1.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为方形;所述外壳体的各个角均做倒角处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还包括底壁,所述容置腔由侧壁和底壁围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内还设置有金属内壁,所述金属内壁被配置为与所述打火机本体过盈配合的形状;所述金属内壁的厚度为2-3mm。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侧壁的厚度为所述金属内壁厚度的4-5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由可雕刻材料制成;所述可雕刻材料包括:木质材料、树脂材料、石质材料、玻璃材料、皮质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深度为1-3mm;所述凹槽利用机械雕刻或激光雕刻形成。
8.具有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打火机外壳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打火机的本体以过盈配合的方式放置于所述打火机外壳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