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商业保险结算领域,特别是涉及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1、目前的非医保部分报销方法,存在诸多缺点。如:患者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在医疗相关证明资料的收集上;由于人工核对结算,在理赔时会因相关材料情况导致赔付出现错误;同时为了开具相关医疗证明材料,非医疗人员需要在医院排队开具相关材料,或咨询,导致医院拥挤,造成医院拥挤。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及方法,依托相关隐私计算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形成险核保理赔自动核验体系,提高保险机构前核保,理赔核查质量与准确性,并且能够在医疗结算时实现自动无感直接赔付,节约了患者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避免医院出现拥挤现象,以及保险公司出现少报重复报的现象,并且“一单式”结算也能够让患者更加直接明了地看到账单。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所述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包括
3、直赔系统:所述直赔系统在医院端部署前置机服务节点,并由节点下发访问令牌token;
4、医院端h i s系统:所述令牌token与医院端h i s系统绑定;
5、医院结算系统:医院结算系统在节点注册并设置了非对称加密的公钥,并对参数做非对称加密和签名;所述直赔系统不主动直接访问医院结算系统,而是通过节点对投保的客户患者的结算信息进行理赔计算,然后将理赔结果返回给医院结算系统;
6、进一步的,所述节点向直赔系统提供核验患者状态信息的接口,所述直赔系统向节点提供商保患者投保的核验信息,同时也提供理赔结算的接口,所述直赔系统和节点通过服务总线提供两者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服务调用,并且可以通过ip限制访问来源;
7、再进一步的,所述医院端h i s系统访问直赔系统注册在节点的核验接口时,通过https做通道加密;节点检查token对请求鉴权,经过节点的确认请求合法后,通过服务总线接收医院核心系统的数据结算报文,节点经过过滤匹配,将医院结算系统相关的理赔请求转发给直赔系统;直赔系统将理赔处理后的数据转发给医院端h i s系统;
8、再进一步的,所述节点首先对接收到医院结算系统的数据请求报文经过安全合法性检验,然后调用直赔系统的数据接口过滤转发需要直赔的请求,最后将直赔的结果返回给医院结算系统;
9、再进一步的,所述节点需要部署服务接口用于接收医院结算系统的数据请求,并将符合直赔的数据发送给直赔系统;
10、再进一步的,考虑应用层数据加密、身份认证等安全因素,核验接口可提供参数加密和签名机制,其包括:所述直赔系统在节点注册,并在节点登记设置非对称加密的公钥,获取节点的公钥和对所述直赔系统分配的核验申请方可注册id;通信时所述直赔系统对返回的结果做非对称加密和签名;这样节点获取返回的理赔计算结果为密文,保证了中间环节的信息安全,同时节省了中间的处理延迟;最终所述医院结算系统对理赔结果进行验证合法后,和医保结果一起结算出来,使投保客户实现直接理赔。
11、本发明还提供一种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所述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采用如上述内容所述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具体步骤如下:数据应用方接收医院端将患者身份证号加密处理后的数据,根据数据加密协议解码,与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验证,确认该患者是否参与商业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回传相关验证结果(y/n)到医院端,医院端系统进行相关商业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参保授权标记;当已标记商业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参保人出院发生结算时,医院系统按授权将医疗财务结算结果发送给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结算体系,基于大数据技术多层次医疗保障结算体系根据相关结算规则,将结算结果值回给医院系统完成数据交互。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能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13、本发明通过结合直赔系统、医院端h i s系统和医院结算系统,在三者的协调交互下,依托相关隐私计算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形成险核保理赔自动核验体系,提高保险机构前核保,理赔核查质量与准确性,并且能够在医疗结算时实现自动无感直接赔付,节约了患者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避免医院出现拥挤现象,以及保险公司出现少报重复报的现象,并且“一单式”结算满足了理赔便捷的需求。
1.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点向直赔系统提供核验患者状态信息的接口,所述直赔系统向节点提供商保患者投保的核验信息,同时也提供理赔结算的接口,所述直赔系统和节点通过服务总线提供两者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服务调用,并且可以通过ip限制访问来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医院端his系统访问直赔系统注册在节点的核验接口时,通过https做通道加密;节点检查token对请求鉴权,经过节点的确认请求合法后,通过服务总线接收医院核心系统的数据结算报文,节点经过过滤匹配,将医院结算系统相关的理赔请求转发给直赔系统;直赔系统将理赔处理后的数据转发给医院端his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点首先对接收到医院结算系统的数据请求报文经过安全合法性检验,然后调用直赔系统的数据接口过滤转发需要直赔的请求,最后将直赔的结果返回给医院结算系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点需要部署服务接口用于接收医院结算系统的数据请求,并将符合直赔的数据发送给直赔系统。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考虑应用层数据加密、身份认证等安全因素,核验接口可提供参数加密和签名机制,其包括:所述直赔系统在节点注册,并在节点登记设置非对称加密的公钥,获取节点的公钥和对所述直赔系统分配的核验申请方可注册id;通信时所述直赔系统对返回的结果做非对称加密和签名;这样节点获取返回的理赔计算结果为密文,保证了中间环节的信息安全,同时节省了中间的处理延迟;最终所述医院结算系统对理赔结果进行验证合法后,和医保结果一起结算出来,使投保客户实现直接理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采用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聚合式隐私结算系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医保结算的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聚合式隐私结算方法具体步骤如下:数据应用方接收医院端将患者身份证号加密处理后的数据,根据数据加密协议解码,与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验证,确认该患者是否参与商业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回传相关验证结果(y/n)到医院端,医院端系统进行相关商业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参保授权标记;当已标记商业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参保人出院发生结算时,医院系统按授权将医疗财务结算结果发送给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结算体系,基于大数据技术多层次医疗保障结算体系根据相关结算规则,将结算结果值回给医院系统完成数据交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