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整形外科医疗器械领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
背景技术:
1、耳廓畸形包括耳廓结构畸形(auricular malformation)和耳廓形态畸形(auricular deformation)。耳廓结构畸形是指胚胎发育早期耳部皮肤及软骨发育不全导致的外耳畸形,即通常所说的小耳畸形;耳廓形态畸形指耳廓肌肉发育异常或异常外力作用使耳廓产生的扭曲变形,不伴明显的软骨量不足。耳廓畸形若不能在出生后早期进行矫正,则常需5、6岁以后手术治疗,存在术后感染、血肿、二次修复手术等风险。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即为术后伤口瘢痕挛缩,术后伤口挛缩会导致耳廓形态较术后即刻时产生变化,且挛缩大小和范围无法预先估计,最为严重者会导致形态变为术前转态,即耳廓畸形复发。这一问题,目前尚无特定处置方式,临床常用方法为利用3m医用胶带进行体外固定,或应用耳廓矫形器辅助术后形态的维持。以上所提及方式由于不够个性化,且支撑强度有限,并不能有效处理术后伤口挛缩问题。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基于患者耳廓形态的个性化耳廓形态保持器,以维持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从而达到术后形态的长期保持。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可以维持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有效的解决耳廓术后伤口挛缩的问题。
2、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包括:
3、限制带,用于缚设在人体的头部;
4、软性部件,所述软性部件仿形于耳廓以使得所述软性部件与耳廓贴合;
5、定位罩,罩设于所述软性部件;
6、防护壳,与所述限制带连接,所述防护壳侧向作用力于所述定位罩上。
7、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限制带与所述防护壳可拆卸连接。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限制带上形成有安装开口,所述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还包括安装卡件,所述防护壳的外侧形成有卡设空间,所述卡设空间的内壁上形成有卡槽,所述安装卡件上形成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与所述卡槽弹性卡设连接,所述安装开口的边缘部分夹持设置在所述安装卡件与所述防护壳之间。
9、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防护壳的内侧形成有具有开口的容纳空间,所述定位罩和所述软性部件伸入至所述容纳空间,所述容纳空间的所述开口处设置有耳罩。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耳罩包括耳罩支架和软性罩环,所述软性罩环安装在所述耳罩支架上,所述耳罩支架与所述防护壳可拆卸连接。
11、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耳罩支架上形成有卡扣凸起,所述容纳空间的内壁上形成有卡口,所述卡扣凸起与所述卡口弹性卡设配合。
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防护壳上且位于所述卡设空间中形成有外壳壁,所述外壳壁上形成有通风孔,所述通风孔与所述容纳空间连通。
13、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限制带为松紧可调的限制带。
14、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套体的一侧形成有向下延伸的延伸部,所述安装开口形成于所述延伸部上。
15、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安装卡件的内侧表面上均匀地分布有若干接触凸起,所述接触凸起与所述限制带接触。
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包括限制带、软性部件、定位罩以及防护壳,软性部件根据病人的耳廓形状进行仿形设置,具体其可以通过入3d打印等方式实现耳廓仿形,在病人矫正手术完成之后,其将软性部件与病人的耳廓贴合,然后将定位罩罩设在该软性部件从而可以对软性部件进行定位,之后将限制带缚在病人的头部从而使得防护壳从外侧作用力在定位罩上,从而有效防止定位罩发生移动,该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通过软性部件贴合病人耳廓,其可以维持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从而保证矫正手术的效果。
17、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1.一种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带与所述防护壳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带上形成有安装开口,所述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还包括安装卡件,所述防护壳的外侧形成有卡设空间,所述卡设空间的内壁上形成有卡槽,所述安装卡件上形成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与所述卡槽弹性卡设连接,所述安装开口的边缘部分夹持设置在所述安装卡件与所述防护壳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壳的内侧形成有具有开口的容纳空间,所述定位罩和所述软性部件伸入至所述容纳空间,所述容纳空间的所述开口处设置有耳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罩包括耳罩支架和软性罩环,所述软性罩环安装在所述耳罩支架上,所述耳罩支架与所述防护壳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耳罩支架上形成有卡扣凸起,所述容纳空间的内壁上形成有卡口,所述卡扣凸起与所述卡口弹性卡设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壳上且位于所述卡设空间中形成有外壳壁,所述外壳壁上形成有通风孔,所述通风孔与所述容纳空间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带为松紧可调的限制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带包括套体,所述套体的一侧形成有向下延伸的延伸部,所述安装开口形成于所述延伸部上。
10.根据权利要求3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耳廓畸形矫正术后形态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卡件的内侧表面上均匀地分布有若干接触凸起,所述接触凸起与所述限制带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