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致动器,具体地,涉及一种电动摆杆。
背景技术:
1、电动线性致动器,也可以称为线性执行器或线性推杆,广泛应用于实现线性推动和转动,电动线性致动器可以方便地实现线性推动,但电动致动器需要与连杆机构协作以实现转动,另外,相关技术还提出了通过电机和减速器实现转动的技术方案。但是,无论电动致动器与连杆机构组合实现转动,还是电机与减速器组合实现转动,均存在结构复杂、体积大、占用空间大、转矩小的问题,制约了应用场景。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提出一种能够方便实现摆动的电动摆杆。
2、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摆杆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第一限位部;旋转件和偏心轴,所述偏心轴设于所述旋转件,所述偏心轴的轴线相对于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线平行且偏心地设置;电机,所述电机用于驱动所述旋转件和所述偏心轴绕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线旋转;内齿轮,所述内齿轮可旋转地设在所述外壳上;外齿轮,所述外齿轮套设于所述偏心轴且相对于所述偏心轴可旋转,所述外齿轮设有第二限位部,所述内齿轮与所述外齿轮啮合;限制盘,所述限制盘位于所述旋转件与所述外齿轮之间,所述限制盘具有第三限位部和第四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三限位部相对彼此可移动地接合,所述第二限位部和所述第四限位部相对彼此可移动地接合,以使所述外齿轮沿第一方向和正交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平移;和摆臂,所述摆臂与所述内齿轮相连以由所述内齿轮驱动摆动。
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摆杆具有体积小的优点,能够适用于安装空间较小的场合。
4、可选地,所述电机的电机轴的轴线正交于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线;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线正交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所在的平面;所述旋转件的旋转轴线和所述内齿轮的旋转轴线重合。
5、可选地,所述电机轴上设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电机轴上或与所述电机轴一体形成,所述旋转件为与第一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为螺旋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为斜齿轮。
6、可选地,所述第一限位部为限位凸和限位槽中的一者,所述第三限位部为所述限位凸和所述限位槽中的另一者。
7、可选地,所述第一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地设在所述外壳的内壁上第一限位凸和第二限位凸,所述第三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设置的第一限位槽和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凸可相对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内,所述第二限位凸可相对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内。
8、可选地,所述第二限位部为限位凸和限位槽中的一者,所述第四限位部为所述限位凸和所述限位槽中的另一者。
9、可选地,所述第二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地设在所述外齿轮上的第三限位凸和第四限位凸,所述第四限位部包括第三限位槽和第四限位槽,所述第三限位凸可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三限位槽内,所述第四限位凸可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四限位槽内。
10、可选地,所述限制盘具有中心孔,所述第一限位槽和所述第二限位槽设在所述限制盘的外周缘且朝向外开口,所述第三限位槽和所述第四限位槽设在所述限制盘的内周缘且朝向内开口。
11、可选地,所述第一限位槽与所述第二限位槽的连线与所述第三限位槽和所述第四限位槽的连线彼此正交。
12、可选地,所述第一限位槽和所述第二限位槽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对设置,所述第三限位槽和所述第四限位槽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相对设置,所述第三限位凸和所述第四限位凸邻近所述外齿轮的外周缘且位于所述外齿轮的齿内侧。
13、可选地,所述外壳的壁内设有容纳孔,所述内齿轮可转动地设在所述容纳孔内,所述内齿轮包括内齿环和用于封盖所述内齿环一端的底板,所述内齿轮的齿形成在所述内齿环的内壁上,所述摆臂固定在所述底板上。
14、可选地,所述外壳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壳体的内腔朝向所述摆臂的一侧具有开口,所述盖体与所述壳体相连以封盖所述开口,所述容纳孔形成在所述盖体上。
15、可选地,所述底板上设有第一定位孔,所述摆臂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定位孔对齐的第二定位孔,所述外壳内设有包括安装定位轴,所述旋转件可旋转地安装在所述安装定位轴上,所述安装定位轴穿过所述偏心轴配合在所述第一定位孔和所述第二定位孔内。
16、可选地,所述外壳设有凹口,所述电机设在所述凹口内,所述外壳包括封盖所述电机的电机盖。
1.一种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为限位凸和限位槽中的一者,所述第三限位部为所述限位凸和所述限位槽中的另一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地设在所述外壳的内壁上第一限位凸和第二限位凸,所述第三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设置的第一限位槽和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凸可相对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一限位槽内,所述第二限位凸可相对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部为限位凸和限位槽中的一者,所述第四限位部为所述限位凸和所述限位槽中的另一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部包括彼此相对地设在所述外齿轮上的第三限位凸和第四限位凸,所述第四限位部包括第三限位槽和第四限位槽,所述第三限位凸可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三限位槽内,所述第四限位凸可移动地配合在所述第四限位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制盘具有中心孔,所述第一限位槽和所述第二限位槽设在所述限制盘的外周缘且朝向外开口,所述第三限位槽和所述第四限位槽设在所述限制盘的内周缘且朝向内开口。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与所述第二限位槽的连线与所述第三限位槽和所述第四限位槽的连线彼此正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壳体的内腔朝向所述摆臂的一侧具有开口,所述盖体与所述壳体相连以封盖所述开口,所述容纳孔形成在所述盖体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设有第一定位孔,所述摆臂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定位孔对齐的第二定位孔,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摆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设有凹口,所述电机设在所述凹口内,所述外壳包括封盖所述电机的电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