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显示装置及图像形成装置。
背景技术:
1、具备用于输入信息的触摸面板和用于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的显示装置已广为人知。通常,触摸面板被使用粘合剂固定于显示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2、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171924号公报
3、但是,在如现有技术那样触摸面板被使用粘合剂固定于显示装置的情况下,例如在将显示装置废弃时,存在难以无损毁地从显示装置卸下触摸面板的可能性。另外,在如现有技术那样触摸面板被使用粘合剂固定于显示装置的情况下,例如在将显示装置废弃时,存在用于卸下触摸面板的作业变得复杂的可能性。因此,现有技术关于sdgs即2015年9月25日在联合国大会中通过的17个可持续研发目标中的、目标12“确保可持续的生产消费形态”、目标3“确保各年龄的所有人的健康生活,促进福祉”、目标11“实现包容、安全而且强韧的可持续的城市及人类宜居环境”、以及目标10“改正各国内部及各国之间的不平等”这四个目标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还有改善的余地。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所涉及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触摸面板,包括透明电极并具备第一锁止部;以及显示面板,显示信息,通过所述第一锁止部在未使用粘合剂的情况下固定于在所述显示装置设置的第二锁止部,所述触摸面板被可拆装地固定于所述显示装置。
2、此外,本发明所涉及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装置,具有包括透明电极并具备第一锁止部的触摸面板及显示信息的显示面板;输送单元,输送介质;以及图像形成单元,使颜色材料附着于所述介质来形成图像,通过所述第一锁止部在未使用粘合剂的情况下固定于在所述显示装置设置的第二锁止部,所述触摸面板被可拆装地固定于所述显示装置。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7.一种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