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的制造方法

xiaoxiao2021-5-11  189

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0002]载带是指在一种应用于电子包装领域的带状产品,它具有特定的厚度,在其长度方向上等距分布着用于承放电子元器件的孔穴和用于进行索引定位的定位。
[0003]在载带挤出过程中,在成型后载带两侧具有一定余料,现有技术一般直接裁切作废料处理。
【实用新型内容】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利用分切机构将载带成型后的余料,利用导轮输送至粉碎机构,对其进行分切,烘干后再次进行挤出成型,有效的降低了生产的成本,减少了废料的浪费。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包括机座、挤出模头、成型模具、料斗、分切机构和导轮;所述机座上设有所述挤出模头,所述挤出模头上方设有干燥机,所述干燥机上方设有所述料斗,所述挤出模头前端的机座上设有所述成型模具,所述成型模具前端的机座上设有分切机构;所述分切机构包括主动辊和分切辊,所述干燥机一侧设有粉碎机构;所述分切机构的废料通过导轮与所述粉碎机构连接。
[0007]优选的,所述成型模具上方设有风冷装置。
[000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利用分切机构将载带成型后的余料,利用导轮输送至粉碎机构,对其进行分切,烘干后再次进行挤出成型,有效的降低了生产的成本,减少了废料的浪费。
【附图说明】
[000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公开的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数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应部件名称:
[0012]1.机座2.挤出模头3.成型模具4.料斗5.分切机构6.导轮7.粉碎机构8.风冷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实施例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4]实施例1.
[0015]如图1所示,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包括机座1、挤出模头2、成型模具3、料斗4、分切机构5和导轮6;所述机座上设有所述挤出模头,所述挤出模头上方设有干燥机,所述干燥机上方设有所述料斗,所述挤出模头前端的机座上设有所述成型模具,所述成型模具前端的机座上设有分切机构;所述分切机构包括主动辊和分切辊,所述干燥机一侧设有粉碎机构7 ;所述分切机构的废料通过导轮与所述粉碎机构连接;,所述成型模具上方设有风冷装置8。
[0016]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利用分切机构将载带成型后的余料,利用导轮输送至粉碎机构,对其进行分切,烘干后再次进行挤出成型,有效的降低了生产的成本,减少了废料的浪费,风冷装置可以加快载带成型速度。
[0017]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座、挤出模头、成型模具、料斗、分切机构和导轮;所述机座上设有所述挤出模头,所述挤出模头上方设有干燥机,所述干燥机上方设有所述料斗,所述挤出模头前端的机座上设有所述成型模具,所述成型模具前端的机座上设有分切机构;所述分切机构包括主动辊和分切辊,所述干燥机一侧设有粉碎机构;所述分切机构的废料通过导轮与所述粉碎机构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型模具上方设有风冷装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载带挤出模头废料回收装置,包括机座、挤出模头、成型模具、料斗、分切机构和导轮;所述机座上设有所述挤出模头,所述挤出模头上方设有干燥机,所述干燥机上方设有所述料斗,所述挤出模头前端的机座上设有所述成型模具,所述成型模具前端的机座上设有分切机构;所述分切机构包括主动辊和分切辊,所述干燥机一侧设有粉碎机构;所述分切机构的废料通过导轮与所述粉碎机构连接。本实用新型利用分切机构将载带成型后的余料,利用导轮输送至粉碎机构,对其进行分切,烘干后再次进行挤出成型,有效的降低了生产的成本,减少了废料的浪费,风冷装置可以加快载带成型速度。
【IPC分类】B29B17/00, B29C47/08
【公开号】CN204701101
【申请号】CN201520191379
【发明人】柳刚
【申请人】常州百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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