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紧固件产品生产用辅助设备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紧固件在市场上也称为标准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零件(或构件)紧固连接成为一件整体时所采用的一类机械零件的总称。紧固件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紧固件产品的杆部长度大于15倍直径以上的产品,热处理后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弯曲。需要进行校直处理。一般采用专用校直机,利用校直轮径向滚压,矫枉过正实现校直。现有技术中的,校直机的校直轮的工作面为平面,滚压后工件表面容易出现压痕,又由于校直轮通过紧固螺栓与主轴固定连接,容易出现传动打滑现象,从而传动可靠性差。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能够避免工件表面出现压痕,传动可靠性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包括第一主轴、第二主轴、第一校直轮、第二校直轮和固定螺栓,所述第一主轴的下部设有第一校直轮,所述第一主轴的上部和第二主轴上均设有第二校直轮,所述第二校直轮的轴套上设有固定螺栓,所述第一主轴的上部和第二主轴上均设有凸起,所述第二校直轮的轴套的通孔内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凹槽。
[0005]作为优选,所述第一校直轮和第二校直轮的工作面均为弧面。
[0006]作为优选,所述固定螺栓与第二校直轮的轴套螺纹连接,所述固定螺栓上设有紧固螺母。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第一校直轮和第二校直轮的工作面均设为弧面,第一主轴的上部和第二主轴上均设有凸起,第二校直轮的轴套的通孔内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凹槽,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避免工件表面出现压痕,传动可靠性高,并且调节方便,结构简单。
[0008]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第一主轴、2-第二主轴、3-第一校直轮、4-第二校直轮、5-凹槽、6-固定螺栓、7-紧固螺母、8-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包括第一主轴1、第二主轴2、第一校直轮3、第二校直轮4和固定螺栓6,所述第一主轴I的下部设有第一校直轮3,所述第一主轴I的上部和第二主轴2上均设有第二校直轮4,所述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上设有固定螺栓6,所述第一主轴I的上部和第二主轴2上均设有凸起8,所述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的通孔内设有与凸起8相配合的凹槽5,所述第一校直轮3和第二校直轮4的工作面均为弧面,所述固定螺栓6与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螺纹连接,所述固定螺栓6上设有紧固螺母7。
[0012]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0013]本实用新型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在工作过程中,根据要旋压校直的紧固件产品调整第二校直轮4的位置,主轴带动校直轮转动对紧固件产品的杆部进行滚压校直,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避免工件表面出现压痕,传动可靠性高,并且调节方便,结构简单。
[0014]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主轴(I)、第二主轴(2)、第一校直轮(3)、第二校直轮(4)和固定螺栓(6),所述第一主轴(I)的下部设有第一校直轮(3),所述第一主轴(I)的上部和第二主轴(2)上均设有第二校直轮(4),所述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上设有固定螺栓¢),所述第一主轴(I)的上部和第二主轴(2)上均设有凸起(8),所述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的通孔内设有与凸起⑶相配合的凹槽(5)。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校直轮(3)和第二校直轮(4)的工作面均为弧面。3.如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螺栓(6)与第二校直轮(4)的轴套螺纹连接,所述固定螺栓(6)上设有紧固螺母⑵。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紧固件产品的杆部旋压校直装置,包括第一主轴、第二主轴、第一校直轮、第二校直轮和固定螺栓,所述第一主轴的下部设有第一校直轮,所述第一主轴的上部和第二主轴上均设有第二校直轮,所述第二校直轮的轴套上设有固定螺栓,所述第一主轴的上部和第二主轴上均设有凸起,所述第二校直轮的轴套的通孔内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凹槽,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能够避免工件表面出现压痕,传动可靠性高,并且调节方便,结构简单。
【IPC分类】B21D3/02
【公开号】CN204700088
【申请号】CN201520417017
【发明人】任鹏波
【申请人】浙江新东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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