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验操作工具。
【背景技术】
[0002]容量瓶瓶颈比较细且长,锥形瓶瓶口小、量筒较高,倒立放置困难,常容易出现撞倒,且形状大小不一,具有清洗后倒立干燥或放置时,常有用具规格、高度不合适的问题。实验操作中涉有常规的定容及取样等,操作频繁,且使用规格大小多样,常容易出现撞翻,或使用其它实验架时大小不合适等情况。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克服传统实验架一般只能放置一种规格实验瓶、转换规格困难的缺点。
[0004]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支架轴、内套台板、外套盘,底架在实验架的底部,内套台板和外套盘在实验架的上部,并固定在支架轴上,均具有可载倒立容量瓶、锥形瓶、量筒的圆孔,内套台板与外套盘组成嵌套型圆盘台板,通过转动角度可变换孔径规格固定瓶颈。
[0005]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内套台板与外套盘上全部大中小圆孔对应,即内外套台板盘外围都具有相同数量的大中圆孔以相同间距圆形排列,且外围大中孔数为偶数,内围的小圆孔数量与外围大中圆孔数量相等且均匀圆形分布排列。
[0006]本实用新型与现有的技术相比,其优点在于:在实验正在操作过程中,无需放下手中的操作,操作者可随时转动台板就能转换放置物品所需孔径规格大小,此实验架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8]其中:底架1,支架轴2,内套台板3,外套盘4。
【具体实施方式】
[0009]现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实施方式:
[0010]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1、支架轴2、内套台板3、外套盘4,底架1在实验架的底部,内套台板3和外套盘4在实验架的上部,并固定在支架轴2上,均具有可载倒立容量瓶、锥形瓶、量筒等的圆孔,内套台板3与外套盘4组成嵌套型圆盘台板,通过转动角度可变换孔径规格固定瓶颈。内套台板3与外套盘4全部大中小圆孔对应,即内外套台板盘外围都是有相同数量的大中圆孔以相同间距圆形排列,且外围大中孔数为偶数,内围的小圆孔数量与外围大中圆孔数量相等且均匀圆形分布排列,小圆孔可倒立放置容量瓶《 200 ml)、锥形瓶《 200 ml)、量筒《 200 ml)。当外套盘4转动360/n度角(注:n为大孔数量的2倍)时外套盘4的大圆孔径可与内套台板3的中圆孔重叠,可载倒立中容量的容量瓶(100 ml?500 ml)、锥形瓶(100 ml?500 ml)、量筒(250 ml?1000 ml)等;当外套盘4再转动360/n度角,外套盘4的大圆孔径与内套台板3的大圆孔重叠,可载倒立大容量的容量瓶(多500 ml)、锥形瓶(多500 ml)、量筒(多1000 ml)等。
[0011]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做出若干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则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I)、支架轴(2)、内套台板(3)、外套盘(4),底架(I)在实验架的底部,内套台板(3)和外套盘(4)在实验架的上部,并固定在支架轴(2)上,均具有可载倒立容量瓶、锥形瓶、量筒的圆孔,内套台板(3)与外套盘(4)组成嵌套型圆盘台板,通过转动角度可变换孔径规格固定瓶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内套台板(3)与外套盘(4)上全部大中小圆孔对应,即内外套台板盘外围都具有相同数量的大中圆孔以相同间距圆形排列,且外围大中孔数为偶数,内围的小圆孔数量与外围大中圆孔数量相等且均匀圆形分布排列。
【专利摘要】一种可转换规格的多功能实验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支架轴、内套台板、外套盘,底架在实验架的底部,内套台板和外套盘在实验架的上部,并固定在支架轴上,均具有可载倒立容量瓶、锥形瓶、量筒的圆孔,内套台板与外套盘组成嵌套型圆盘台板,通过转动角度可变换孔径规格固定瓶颈。内套台板与外套盘上全部大中小圆孔对应,即内外套台板盘外围都具有相同数量的大中圆孔以相同间距圆形排列,且外围大中孔数为偶数,内围的小圆孔数量与外围大中圆孔数量相等且均匀圆形分布排列。在实验正在操作过程中,无需放下手中的操作,操作者可随时转动台板就能转换放置物品所需孔径规格大小,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
【IPC分类】B01L9/00
【公开号】CN204699728
【申请号】CN201520359623
【发明人】杨建远, 杨云仙, 肖瑶, 张炳火, 王萍兰
【申请人】九江学院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