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1-2-25  282

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CNAPS(China Nat1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自主研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间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0003]CNAPS主要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三种支付渠道,现有的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案是:当交易金额大于五万时选择大额支付系统,当交易金额小于或等于五万时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随机地或固定地选择一种支付渠道,而不能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即,不能提供个性化服务。

【发明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和系统,以实现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
[0005]—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包括:
[000?]接收如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
[0007]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
[0008]若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若是,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09]若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之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
[0010]其中,所述黑白名单规则中涉及到的黑白名单,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
[0011]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
[0012]其中,所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包括:
[0013]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处于营业时间,若是,直接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否则,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挂单,直至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14]可选地,所述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后,还包括: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
[0015]对应的,所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包括: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
[0016]可选地,所述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还包括:
[0017]当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为空值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18]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包括:
[0019]业务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前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
[0020]金额核定单元,用于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
[0021 ]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22]大额接入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23]初次筛选单元,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24]以及小额接入单元,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
[0025]其中,所述黑白名单规则中涉及到的黑白名单,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
[0026]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
[0027]其中,所述大额接入单元,包括:
[0028]营业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处于营业时间;
[0029]第一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直接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30]以及第二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不处于营业时间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挂单,直至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31 ]可选地,所述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还包括:二次筛选单元,用于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
[0032]对应的,所述小额接入单元,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
[0033]可选地,所述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还包括:应急处理单元,用于在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为空值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34]从上述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在根据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对三种支付渠道进行初步过滤后,还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中二次过滤已被列入白名单或未列入黑名单的支付渠道,而黑白名单就是本发明用来配置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的一种手段,那么二次过滤出的支付渠道自然就是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可见,本发明通过先后两次过滤实现了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路由选择的目的,摒弃了现有技术随机地或固定地选择支付渠道的弊端。
【附图说明】
[003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36]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流程图;
[0037]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流程图;
[0038]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结构示意图;
[0039]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大额接入单元结构示意图;
[0040]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1]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42]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以实现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包括:
[0043]步骤101:接收如端提交的跨彳丁支付业务;
[0044]步骤102: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若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进入步骤103;反之,进入步骤106;
[0045]步骤103: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若是,进入步骤104;否则,进入步骤105;
[0046]步骤104: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047]步骤105:报错给前端,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 048]步骤106: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49]步骤107: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050]目前,CNAPS主要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三种支付渠道。各支付渠道功能如下:
[0051]I)大额支付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为信用社、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支付业务提供的最终资金清算系统,为各银行跨行汇兑提供快速、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务;
[0052]2)小额支付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和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满足多样化的支付清算需求;
[0053]3)超级网银: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提供更灵活的接入方式、清算模式和更加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手段,实现网银互联,支撑新兴电子支付的业务处理和人命比跨境支付结算。
[0054]现有的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案以五万(不包含五万)作为大额支付系统的起点金额。现阶段,本实施例仍沿用该起点金额,即:当交易金额大于五万时以大额支付系统作为当前跨行支付业务的备选支付渠道,当交易金额小于或等于五万时以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作为当前跨行支付业务的备选支付渠道。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该起点金额可能会有所增长,届时直接将该起点金额由当前值修改为增长后的金额即可。
[0055]现有的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案只要在交易金额大于所述起点金额时就选定大额支付系统,在交易金额小于或等于所述起点金额时就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随机地或固定地选择一种支付渠道,而根本不能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且很有可能出现交易失败的现象。例如:I)对于收方行没有开通某一支付渠道的,小于或等于所述起点金额的交易金额被随机地或固定地发送到该支付渠道时,必然支付失败;2)相较于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来说,超级网银对交易信息的核查较为严格,户名模糊的跨行支付业务被随机地或固定地发送到超级网银时,必然支付失败;3)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的交易用时不同,用户无法自主选择更快捷的支付渠道;4)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收取的手续费不同,用户无法自主选择更优惠的支付渠道。
[0056]而本实施例之所以引入黑白名单规则,就是为了从初步筛选出的备选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所谓黑白名单就是本实施例用来配置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的一种手段,黑白名单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初步筛选出的备用支付渠道如果为白名单上列出的或者黑白名单上未列出的支付渠道,那么该支付渠道就是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由此实现了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路由选择。具体的,所述黑白名单可以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但并不局限。
[0057]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比如说:对于联行号收方行没有开通某一支付渠道的,禁止走该支付渠道;收款方联行号户名模糊的,禁止走超级网银这一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比如说:客户对手续费有要求的,走手续费低的支付渠道;客户对交易用时有要求的,走交易快捷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比如说:收款方账号没有开通超级网银的,禁止走超级网银这一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交易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比如说:交易所属付款方分行有权自行设定某些付款方账号禁止走某条支付渠道。
[0058]当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二次筛选到大额支付系统时,就将当前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当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二次筛选不到大额支付系统时,说明当前交易环境下大额支付渠道不可用,报错给前端;当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二次筛选到一条允许的支付渠道时,直接将当前跨行支付业务送入该支付渠道即可;若是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均通过了二次筛选,则可将当前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两支付渠道中的任意一条;若是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均未通过二次筛选,说明当前交易环境下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均不可用。可见,本实施例通过先后两次过滤实现了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路由选择的目的,而且可以保证跨行支付交易的成功率。
[0059]此外,请参见图2,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基于图1所示方案公开的又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包括:
[0000]步骤101:接收如端提交的跨彳丁支付业务;
[0061]步骤102: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若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进入步骤103;反之,进入步骤106;
[0062]步骤103: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若是,进入步骤104;否则,进入步骤105;
[0063]步骤104: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064]步骤105:报错给前端,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065]步骤106: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66]步骤107: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当能够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时,进入步骤108;当未能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时,进入步骤104,以大额支付渠道作为应急支付渠道。
[0067]步骤108: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具体的:当经前后两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仅为一条时,直接将当前跨行支付业务送入该支付渠道即可;若是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均通过了前后两次筛选,则优选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这两条支付渠道中支付成功率较高的一条,当然也可以选择送入两者中的任意一条,并不局限,至此,本轮后台进程结束。
[0068]相较于图1所示方案,本实施例继步骤106对交易渠道进行初步筛选之后,还进行二次筛选,所述初步筛选的目的在于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即提供个性化服务,所述二次筛选的目的在于过滤掉存在异常的支付渠道。当某条支付渠道出现异常时会导致其支付成功率极低,为了避免该支付渠道内的交易大面积失败,应禁止继续走该支付渠道,转入应急备用支付渠道,以保证跨行支付的成功。本实施例以大额支付系统作为应急备用支付渠道。
[0069]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大额支付系统有营业时间限制(分行可以自定义大额支付系统的营业时间,也可以默认选择总行定义的大额支付系统的营业时间),因此送入大额支付系统的跨行支付业务只能是在其营业时间内才能交易成功;在非营业时间内,可以对所述跨行支付业务进行挂单,等到进入营业时间时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70]此外,参见图3,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以实现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包括:
[0071]业务接收单元100,用于接收前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
[0072]金额核定单元200,用于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
[0073]判断单元300,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74]大额接入单元400,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75]初次筛选单元500,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0076]以及小额接入单元600,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
[0077]其中,所述黑白名单规则中涉及到的黑白名单,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 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
[0078]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
[0079I其中,参见图4,大额接入单元400,包括:
[0080]营业时间判断单元401,用于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处于营业时间;
[0081]第一处理单元402,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直接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82]以及第二处理单元403,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不处于营业时间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挂单,直至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83]可选地,参见图5,所述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还包括:二次筛选单元700,用于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
[0084]对应的,小额接入单元600,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具体的:当经前后两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仅为一条时,直接将当前跨行支付业务送入该支付渠道即可;若是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均通过了前后两次筛选,则优选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这两条支付渠道中支付成功率较高的一条,当然也可以选择送入两者中的任意一条,并不局限。
[0085]可选地,仍参见图5,所述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还包括:应急处理单元800,用于在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为空值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0086]综上所述,本发明在根据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对三种支付渠道进行初步过滤后,还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中二次过滤已被列入白名单或未列入黑名单的支付渠道,而黑白名单就是本发明用来配置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的一种手段,那么二次过滤出的支付渠道自然就是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可见,本发明通过先后两次过滤实现了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路由选择的目的,摒弃了现有技术随机地或固定地选择支付渠道的弊端。
[0087]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系统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0088]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实施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肖LI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 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若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若是,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若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之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黑白名单规则中涉及到的黑白名单,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 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包括: 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处于营业时间,若是,直接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否则,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挂单,直至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后,还包括: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 对应的,所述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包括: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为空值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6.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业务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前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 金额核定单元,用于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 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大额接入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初次筛选单元,用于在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时,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 以及小额接入单元,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黑白名单规则中涉及到的黑白名单,包括: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和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 其中,所述收款方联行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联行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付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收款方账号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收款方账号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所述付款方分行个性化黑白名单用于设定不同跨行支付业务所属付款方分行允许或禁止的支付渠道。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额接入单元,包括: 营业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处于营业时间;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直接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以及第二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得到大额支付系统不处于营业时间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挂单,直至大额支付系统处于营业时间时才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9.根据权利要求6、7或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二次筛选单元,用于从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二次筛选出支付成功率不低于设定阈值的支付渠道; 对应的,所述小额接入单元,用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应急处理单元,用于在二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为空值时,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
【专利摘要】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跨行支付路由选择方法和系统,其中,该方法包括:接收前端提交的跨行支付业务;判断所述跨行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是否达到大额支付系统规定的起点金额;若所述交易金额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判断大额支付系统是否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若是,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大额支付系统;若所述交易金额未达到所述起点金额,应用黑白名单规则从小额支付系统和超级网银中筛选出所述跨行支付业务的收付方允许的支付渠道,之后将所述跨行支付业务送入本次筛选出的支付渠道中的一条。本申请实现了针对不同跨行支付业务的个性化差异提供最适合当前支付环境的支付渠道。
【IPC分类】G06Q20/10, G06Q40/02
【公开号】CN105488721
【申请号】CN201510862620
【发明人】林乐, 杜腾宵, 王微微, 郭洁, 于跃跃, 申锦涛, 王思齐, 李子锋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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