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精油制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香茅草是生长在亚热带的一种茅草香料,香茅草本身散发出一种天然浓郁的柠檬香味,有和胃通气、醒脑催情的特殊功效。具抗菌能力,可治疗霍乱、急性胃肠炎及慢性腹泻,滋润肌肤有助于女性养颜美容之用,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亦是美容美发的佳品。调节油脂分泌,有益于油性肤质和发质,可加入水中清洁皮肤,促进血液循环。
【
【发明内容】
】
[0003]本发明提供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提取率高,质量好,工艺简单易行。
[0004]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按下列步骤制得:步骤1:将香茅草洗净、晾干,并粉碎至100目以下;步骤2:将醚液态丁烷溶剂反复淋在预萃取的香茅草碎末上,然后将其放入到蒸馏器中进行蒸馏处理,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步骤3:利用吸附剂对步骤2所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进行吸附处理;步骤4:将经过吸附剂的蒸汽送入冷却塔中冷却;步骤5:蒸汽冷却成液体后,将冷凝液送入油水分离塔中,分离出香茅草精油。
[0005]进一步地,步骤I中,香茅草粉碎至80目。
[0006]进一步地,步骤2中,蒸馏器的压力为5-10Mpa,蒸馏时间8_12小时,蒸馏温度70-75 度。
[0007]进一步地,步骤3中,吸附剂与香茅草颗粒的重量比为:吸附剂2-7份,香茅草颗粒150 份。
[0008]进一步地,步骤5中,油水分离的温度为40-45度。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采取溶剂萃取法及低温蒸馏法进行提取,提高了柠檬草精油的出油率,节约能源,工艺简单,提取过程无污染,较传统蒸汽蒸馏法其得油率提尚了约20 %。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1]本发明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按以下步骤制得:
[0012]步骤1:将香茅草洗净、晾干,并粉碎至80目;
[0013]步骤2:将醚液态丁烷溶剂反复淋在预萃取的香茅草碎末上,然后将其放入到蒸馏器中进行蒸馏处理,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其中,蒸馏器的压力为5-10Mpa,蒸馏时间8-12小时,蒸馏温度70-75度;
[0014]步骤3:利用吸附剂对步骤2所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进行吸附处理,吸附剂与香茅草颗粒的重量比为:吸附剂2-7份,香茅草颗粒150份;
[0015]步骤4:将经过吸附剂的蒸汽送入冷却塔中冷却;
[0016]步骤5:蒸汽冷却成液体后,将冷凝液送入油水分离塔中,油水分离时馏出液的温度为40-45度,分离出香茅草精油。
[0017]综上所述,本发明采取溶剂萃取法及低温蒸馏法进行提取,提高了柠檬草精油的出油率,节约能源,工艺简单,提取过程无污染,较传统蒸汽蒸馏法其得油率提高了约20%。
【主权项】
1.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制得: 步骤1:将香茅草洗净、晾干,并粉碎至100目以下; 步骤2:将醚液态丁烷溶剂反复淋在预萃取的香茅草碎末上,然后将其放入到蒸馏器中进行蒸馏处理,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 步骤3:利用吸附剂对步骤2所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进行吸附处理; 步骤4:将经过吸附剂的蒸汽送入冷却塔中冷却; 步骤5:蒸汽冷却成液体后,将冷凝液送入油水分离塔中,分离出香茅草精油。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I中,香茅草粉碎至80目。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蒸馏器的压力为5-10Mpa,蒸馏时间8-12小时,蒸馏温度70-75度。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吸附剂与香茅草颗粒的重量比为:吸附剂2-7份,香茅草颗粒150份。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油水分离的温度为40-45度。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香茅草提炼精油的方法,按下列步骤制得:步骤1:将香茅草洗净、晾干,并粉碎至100目以下;步骤2:将醚液态丁烷溶剂反复淋在预萃取的香茅草碎末上,然后将其放入到蒸馏器中进行蒸馏处理,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步骤3:利用吸附剂对步骤2所得含有香茅草精油的蒸汽进行吸附处理;步骤4:将经过吸附剂的蒸汽送入冷却塔中冷却;步骤5:蒸汽冷却成液体后,将冷凝液送入油水分离塔中,分离出香茅草精油。本发明采取溶剂萃取法及低温蒸馏法进行提取,提高了柠檬草精油的出油率,节约能源,工艺简单,提取过程无污染,较传统蒸汽蒸馏法其得油率提高了约20%。
【IPC分类】C11B9/02, C11B3/12, C11B3/14, C11B1/10, C11B1/02, C11B1/04, C11B3/10
【公开号】CN104893816
【申请号】CN201510243132
【发明人】钱万标
【申请人】钱万标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