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10-23  15

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的预防与控制,特别是涉及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用于监测、记录和控制卷烟的流通及其法律地位。
【背景技术】
[0002]据公开资料,2010年假烟给欧盟造成近百亿欧元的税收损失,而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市场,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给民众健康、财政税收带来的影响,是严峻的。
[0003]因此,提供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用于监测、记录和控制卷烟商品的流通及其法律地位,对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进行有效地预防与控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用于监测、记录和控制卷烟商品的流通及其法律地位,对卷烟商品是否合格进行有效地监测以及预警。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包括:
[0006]数据库,用于存储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以及验证条件数据,所述验证条件数据为在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验证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的条件数据;
[0007]验证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预设地点范围内的预设零售户输入的开启对所述商品在预设时间段内进行验证的请求;
[0008]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
[0009]验证模块,用于接收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用户输入的对待验证商品进行验证的请求;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用户身份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
[0010]异常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不合格时,按照预设的标准格式进行分类,提示异常报警信息。
[0011]可选地,所述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包括:
[0012]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以及流通类信息;
[0013]其中,所述生产类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厂家、品名、规格以及日期的信息;所述产品识别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在同批次中的唯一随机码;所述流通类信息包括记录所述卷烟商品流通的时间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购进零售户的信息。
[0014]可选地,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包括:
[0015]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零售户身份信息;
[0016]其中,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所述零售户身份信息包括零售户的基本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
[0017]可选地,所述采集模块包括:
[0018]第一采集单元,用于通过二维码、三维码或图码组合采集所述当前卷烟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以及产品识别信息;
[0019]第二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所述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以及智能设备信息;
[0020]第三采集单元,用于实时获取所述卷烟商品的当前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当前时间信息。
[0021]可选地,所述验证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用户身份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包括:
[0022]验证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当前地理位置信息、当前时间信息以及用户身份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当所述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一致时,生成所述卷烟为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
[0023]可选地,所述验证控制模块还包括:
[0024]查询单元,用于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预设验证时间段内,接收预设零售户输入的预设验证时间段查询的指令,将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发送给所述零售户。
[0025]可选地,所述数据库中还包括电子账户信息,所述电子账户信息为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用户身份信息相匹配建立的电子账户信息。
[0026]可选地,还包括:
[0027]通信模块,用于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电子账户信息进行通信。
[0028]可选地,还包括:
[0029]反馈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合格且属首次验证时,调整所述当前用户的电子账户信息。
[0030]可选地,还包括:
[0031]统计模块,用于对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卷烟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以及用户消费信息按照预设的标准进行统计。
[0032]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通过采集模块采集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当前商品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时间信息,然后将其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该待验证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当验证该商品为不合格时,提示异常报警信息。可见,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能够验证卷烟商品是否合格,对卷烟商品中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进行有效地监测以及预警。
【附图说明】
[0033]图1为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框图;
[0034]图2为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框图;
[0035]图3为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另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用户激活认证步骤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6]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7]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该系统包括:
[0038]数据库11,用于存储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以及验证条件数据,所述验证条件数据为在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验证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的条件数据;
[0039]验证控制模块12,用于接收所述预设地点范围内的预设零售户输入的开启对所述商品在预设时间段内进行验证的请求;
[0040]采集模块13,用于采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采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时间信息。
[0041]验证模块14,用于接收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用户输入的对待验证商品进行验证的请求;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所述当前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商品当前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时间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
[0042]异常控制模块15,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不合格时,按照预设的标准格式进行分类,提示异常报警信息。
[0043]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通过采集模块采集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当前商品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时间信息,然后将其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该待验证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当验证该商品为不合格时,提示异常报警信息。可见,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能够验证卷烟商品是否合格,对卷烟商品中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进行有效地监测以及预警。
[0044]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另 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框图如图2所示。
[0045]在本实施例中,预先建立“卷烟规范经营基金”形成价格杠杆机制,引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的预防与控制有积极作用,产生的增量资金流对于新业务有重要意义。具体地,将卷烟按不同价位预先上浮价格,上浮价格部分预存于该基金中。通过建立开放、便捷、安全的验证反馈渠道,使得该基金源于商品,还于商品消费者。卷烟小包是终端市场反馈验证的基本单位。
[0046]本实施例具体包括:数据库21、验证控制模块22、第一采集单元231、第二采集单元232、第三采集单元233、验证模块24、异常控制模块25、通信模块26、反馈模块27以及统计模块28。其中:
[0047]数据库21,用于存储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用户的电子账户信息以及验证条件数据,所述验证条件数据为在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验证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的条件数据;
[0048]标识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具体可包括:卷烟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以及流通类信息;
[0049]其中,所述生产类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厂家、品名、规格以及日期的信息;所述产品识别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在同批次中的唯一随机码;所述流通类信息包括记录所述卷烟商品流通的时间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购进零售户的信息。
[0050]具体地,可通过将生产类信息以及产品识别信息,按编码规则经加密转换为图码(可以是二维码、三维码或者图码组合),标识于产品件、条、小包的外包装。通过在线采集标识信息,将小包标识归集于条,条包标识归集于件,并上传保存在数据库中(建立从属关系)O流通类信息是在卷烟流通的不同时间、地点,采集标识信息,记录卷烟商品流通的时间信息、地理位置信息(包括从属关系的改变信息),从而确定商品最终流向的地理位置以及购进零售户的信息,并将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
[0051]验证条件数据为在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验证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的条件数据。通过验证条件数据能够为商品设置查询验证时段,验证反馈操作在预设时间段内、预设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查询验证时段由零售户个性化开启,可将验证反馈时段设置为较短时限。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执法监管的查询没有限制。
[0052]查询反馈时段是不同于消费时段的,查询反馈并非永久所以应当设置查询验证时段。在不影响消费使用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查询验证时段,对于防止图码标识被回收再利用以及维护系统的安全稳定有重要作用。查询反馈时段与定点开启等技术特征共同作用,对于有效防控卷烟暗流、走私以及假冒伪劣卷烟,实现卷烟“入户”与“落地”有重要作用。
[0053]用户的身份信息具体可以包括: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零售户身份信息;
[0054]其中,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所述零售户身份信息包括零售户的基本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
[0055]具体地,消费者可下载安装专用识别软件,软件的激活应用,需接受预定的使用协议、通过实名认证,设置密码信息(可以是数字、手势密码、其他密码)等操作。软件将采集智能设备信息(智能手机卡号、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设备串号标识),连同用户实名认证信息、密码设置信息,上传保存于数据库中。用户的实名认证是指:验证用户智能手机卡号是否登记了身份信息以及用户输入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
[0056]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用户激活认证步骤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未注册用户下载安装软件,或者已注册用户重新安装软件,都应当接受使用协议,输入实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首先在数据库中查询区分用户已注册或者未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输入密码设置信息登录用户电子账户,未注册用户需要通过网上公民身份信息认证,验证实名信息是否真实,还需要通过电信运营商用户信息认证,验证智能手机号登记的身份信息是否属实。未注册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后,需要设置密码信息,进而形成完整的用户身份信息,并以此为基础信息在数据库建立用户电子账户。
[0057]零售户可通过下载安装专用扫码软件于智能终端,输入零售户基础信息(名称、许可证号等)、设置密码信息。零售户地理位置信息可以由当地烟草执法单位精确测定并记录于数据库。零售户借助专用扫码软件与智能终端的结合运用,可以个性化开启所购进卷烟件包、条包、小包码的查询验证时段窗口,并仅限于实现对自购卷烟的定点开启、扫码零售、窗口时段查询。零售户可以配置多部扫码智能终端,以备日常应用。
[0058]所述数据库中还包括电子账户信息,所述电子账户信息为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用户身份信息相匹配建立的电子账户信息。用户的电子账户信息与用户身份信息在数据库中相对应。消费者的电子账户可关联多部智能设备,首次激活关联的智能设备应当是智能手机。相应地,零售户在激活软件后可以依据其身份信息要件在数据库中建立零售户电子账户。所述电子账户可以绑定多个应用账户(手机账户、银行账户、其他账户),电子账户与绑定账户可以实现交易支付。对用户身份信息及其电子账户加以升级整合,还可以涉及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业务。
[0059]优选地,采用便携式终端设备可以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交换,可以实时查询商品的身份信息及其他关联信息,存储查询结果信息。该便携式终端设备可配给当地烟草执法单位,用于执法监管。
[0060]验证控制模块22,用于接收所述预设地点范围内的预设零售户输入的开启对所述商品在预设时间段内进行验证的请求;
[0061]作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该验证控制模块22还可以包括查询单元,用于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预设验证时间段内,接收预设零售户输入的预设验证时间段查询的指令,将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发送给所述零售户。
[0062]零售户对于卷烟商品预设验证时间段的定点开启,实现扫码零售;消费者在预设的时间、地点,对于预设的商品、用户,实现验证反馈。从而实现对卷烟的“入户”与“落地”的跟踪与记录,对于暗流烟、走私烟、假烟的预防与控制有重要作用。
[0063]第一采集单元231,用于通过二维码、三维码或图码组合采集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以及产品识别信息;
[0064]具体地,可通过采用专用识别软件,扫描卷烟外包图码,采集商品的身份信息。
[0065]第二采集单元232,用于采集所述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以及智能设备信息;
[0066]第三采集单元233,用于实时获取所述卷烟商品的当前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当前时间信息;
[0067]具体地,可通过移动定位、网络定位或者卫星定位等技术实时测定该智能设备所验证的卷烟商品的当前时间、地理位置信息。
[0068]验证模块24,用于接收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用户输入的对待验证商品进行验证的请求;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当前地理位置信息、当前时间信息以及当前用户身份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当所述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一致时,生成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
[0069]异常控制模块25,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不合格时,按照预设的标准格式进行分类,提示异常报警信息。
[0070]设定预警提示与处理机制,纳入执法监管作为重要的保障手段,可以对供应链的所有环节开展监管,实现技术防控与执法监管的有机结合,对于系统的安全稳定,暗流、走私、假冒伪劣卷烟的预防与控制有重要作用。
[0071]通信模块26,用于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电子账户信息进行通信 ;
[0072]通过该通信模块26可以使得用户与电子账户之间建立便捷、安全、稳定的通信方式。具体地,用户可以通过密码信息验证对电子账户实现管理维护、拓展应用。电子账户关联多部智能设备,用户可自行予以暂停、激活、注销关联等处置。用户可以利用电子账户实现对绑定账户(手机账户、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交易支付。
[0073]反馈模块27,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合格且属首次验证时,调整所述当前用户的电子账户信息;
[0074]具体地,当验证模块24将获得的信息与原本存储在数据库中备案的相应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后,如对比结果完全一致且属首次查验,则发送相关信息至“卷烟规范经营基金”,对该用户的电子账户予以相应的充值。
[0075]统计模块28,用于对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卷烟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以及用户消费信息进行统计。
[0076]对数据库中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身份信息,电子账户信息,所述卷烟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以及用户消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模型化处理,能够及时掌握查询使用率,了解卷烟消费与库存情况,关注消费者的具体行为。
[0077]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通过采集模块采集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当前商品地理位置信息以及时间信息,然后将其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该待验证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当验证该商品为不合格时,提示异常报警信息。可见,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能够验证卷烟商品是否合格,对卷烟商品中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进行有效地监测以及预警。
[0078]此外,本发明旨在用户仅凭一部智能手机便可实现全部功能,更加方便用户的使用。当然,也可开发互联网平台,实现用户在线注册认证、管理维护应用、下载升级软件等操作。对于走私卷烟的防控需要所有烟草商开放查询渠道、互通验证信息。本发明通过智能终端与专用软件的结合使用,用户身份信息与电子账户的匹配设置,关联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供应链中的情况跟踪记录;使得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实现对卷烟消费的流行规模、模式、影响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监测;并可实现移动支付、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业务。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移动支付将迟早得以普及应用,因此本发明既实现了对暗流烟、走私烟、假烟的预防与控制,又能实现新业务的拓展应用。
[0079]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它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或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80]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据库,用于存储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以及验证条件数据,所述验证条件数据为在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验证地点范围内验证有效的条件数据;验证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预设地点范围内的预设零售户输入的开启对所述商品在预设时间段内进行验证的请求;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 验证模块,用于接收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内,预设用户输入的对待验证商品进行验证的请求;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用户身份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 异常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不合格时,按照预设的标准格式进行分类,提示异常报警信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包括: 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以及流通类信息; 其中,所述生产类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的生产厂家、品名、规格以及日期的信息;所述产品识别信息为标识所述卷烟商品在同批次中的唯一随机码;所述流通类信息包括记录所述卷烟商品流通的时间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购进零售户的信息。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包括: 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零售户身份信息; 其中,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所述零售户身份信息包括零售户的基本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密码设置信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模块包括: 第一采集单元,用于通过二维码、三维码或图码组合采集所述当前卷烟商品的生产类十目息以及广品识别?目息; 第二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所述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以及智能设备信息; 第三采集单元,用于实时获取所述卷烟商品的当前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当前时间信息。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用户身份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包括: 验证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生产类信息、产品识别信息、当前地理位置信息、当前时间信息以及用户身份信息、智能设备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当所述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一致时,生成所述卷烟为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控制模块还包括: 查询单元,用于在所述预设验证地点范围、预设验证时间段内,接收预设零售户输入的预设验证时间段查询的指令,将所述预设验证时间段发送给所述零售户。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库中还包括电子账户信息,所述电子账户信息为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用户身份信息相匹配建立的电子账户信息。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通信模块,用于与所述数据库中的电子账户信息进行通信。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反馈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为合格且属首次验证时,调整所述当前用户的电子账户信息。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统计模块,用于对用户身份信息、所述卷烟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以及用户消费信息按照预设的标准进行统计。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数据库,用于存储卷烟商品的商品身份信息、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以及验证条件数据;验证控制模块,用于接收预设用户输入的对待验证商品开启验证时段的请求;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所述待验证商品的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验证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商品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用户身份信息,与所述数据库中存储的相应的信息进行对比,生成所述待验证的卷烟商品是否合格的验证结果信息;异常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卷烟商品不合格时,提示异常报警信息。本发明所提供的卷烟监测与控制系统能够对假冒伪劣、暗流、走私卷烟进行有效地预防与控制。
【IPC分类】G06Q30/00
【公开号】CN104899749
【申请号】CN201510075432
【发明人】刘达治
【申请人】刘达治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1日
【公告号】CN103824200A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