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口臭的口用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6-23  196

专利名称:防口臭的口用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概括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该组合物能够抑制或消除造成口腔异味的物质。更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采用牡丹皮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的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
背景技术
一般而言,口臭是由获得性全身性疾病或具有异味的物质造成的,所述具有异味的物质是某些酶如脱羧酶或脱氨酶(L-半胱氨酸脱巯基酶或L-甲硫氨酸-γ-裂解酶)降解氨基酸所形成的,而所述氨基酸则是通过口腔中微生物分解唾液蛋白、食物颗粒等产生的。经消化的大蒜或辣椒中包含的硫化物也是造成口腔异味的一个原因。造成口臭的主要成分包括挥发性硫化物(此后表示为“VSC”),例如包括硫化氢(H2S),甲硫醇(CH3SH)、二甲硫醚((CH3)2S)等。具体而言,已知甲硫醇是口臭令人讨厌气味中的主要成分。挥发性胺化合物包括三乙胺或鱼腐败所产生的具有腥臭味的δ-氨基戊酸也是造成口腔异味的主要成分。其它造成口腔异味的物质包括醛、脂肪酸、氨和吡啶。
现有专利,包括韩国专利申请公开No.97-8154和日本专利申请公开No.60-75418,已经公开了一些通过去除VSC来消除口臭的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发明者们通过研究找到了一种长效消除口臭的材料,他们发现牡丹皮提取物是一种有效的VSC清除剂,显示出长效和强效对抗口臭的能力。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包含牡丹皮提取物的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
具体实施例方式
由植物—牡丹(芍药科植物,学名为Paeonia suffruticosa Andrews)的根制备本发明所使用的牡丹皮。秋季采挖该植物的根,取根皮晒干。牡丹皮中的化学成分包括牡丹酚及其糖苷、苯甲酸酯以及菜油甾醇。由于牡丹皮具有降低体温和促进血液循环的功效,东方医学中将其用于安神、解热、抗炎等目的。长期以来,在东方一直采用牡丹皮作为药用,所以其安全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此外,局部使用时牡丹皮对皮肤和粘膜的刺激性很小,说明它确实是一种非常安全的植物。
按以下方法制备牡丹皮提取物。
将牡丹皮粉碎至10到200目,加入提取溶剂,静置冷沉淀48小时,过滤,滤液浓缩即得牡丹皮提取物。提取溶剂可以是选自于以下组中的一种溶剂或者是两种或更多种溶剂的混合物纯水、甲醇、乙醇、丙醇、丁醇、乙二醇、丙二醇、1,3-丁二醇、乙酸乙酯和丙酮。以组合物总重计,本发明口用组合物包含0.01至2重量%的牡丹皮提取物。当提取物的含量少于0.01重量%时,组合物基本没有抑制口臭的作用。当含量为2重量%或更多时,增加提取物含量不能进一步提高抑制作用,同时使产品色泽变差,影响上市效果。
本发明的口用组合物可以配制成牙膏、嗽口水、喷剂或其它口腔清洁剂。其中,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具体描述了牙膏和嗽口水,以验证本发明的成果。如下所述,作为一个制备性的实施例,按本领域已知的方法配制牙膏。
作为牙膏的组合物包含牡丹皮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此外还可包含口腔杀菌剂、磨料、保湿剂、粘合剂、起泡剂、甜味剂、防腐剂、缓冲剂和增香剂。
口腔杀菌剂可以为三氯生或十六烷基氯化吡啶鎓,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用量为0.01至1重量%。
可采用碳酸钙、磷酸氢钙、沉淀二氧化硅、水合氧化铝、硅胶、不溶性偏磷酸钠或硅酸锆作为磨料,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两种和更多种。本发明中磨料的用量为20至70重量%,优选为35至55重量%。
可采用甘油、山梨醇溶液,无定形山梨醇溶液或聚乙二醇作为保湿剂,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两种和更多种。本发明中保湿剂的用量可为20至60重量%,优选为20至50重量%。
就粘合剂而言,一般来说角叉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羧基乙烯基聚合物和海藻酸钠适用于本发明。本发明中粘合剂的用量可为0.1至3.0重量%,优选为0.5至2.0重量%。
可用的起泡剂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和十二烷基肌氨酸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如失水山梨糖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氢化蓖麻油和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共聚物。可单独使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或复合使用,其用量可为0.5至5.0重量%,优选为0.5至2.5重量%。
就甜味剂而言,可采用糖精钠、天冬甜素、乙酰舒泛、斯替维苷或甘草酸,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两种或更多种。本发明中甜味剂的用量优选为0.05至0.5重量%。
就防腐剂而言,可采用对羟基苯甲酸酯、苯甲酸酯或苯甲酸钠,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两种或更多种,其用量优选为0.05至0.25重量%。
此外,可采用氟化合物作为本发明的防龋齿剂,可采用焦亚硫酸钠防止本发明的组合物脱色。
就缓冲剂而言,可采用磷酸、磷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琥珀酸、琥珀酸钠、酒石酸或酒石酸钠,可单独使用或复合使用两种或更多种,其用量优选为0.02至1.5重量%。
可用的增香剂包括香味物质和食品增香剂,如胡椒薄荷油、薄荷醇、留兰香油、香芹酮、茴芹油、anitol、桉叶油、丁香油、丁子香酚、冬绿油、水杨酸甲酯、肉桂油、肉桂醛和其它芳香成分。本发明增香剂可单独采用或复合采用两种或更多种上述成分,其用量为0.1至2.0重量%,优选为0.5至1.5重量%。
实施例1牡丹皮提取物的制备利用粉碎机将100g干燥牡丹皮粉碎至10到200目,加入500ml 80%(v/v)乙醇溶液,室温下冷萃取48小时,采用2#Whatman滤纸过滤。滤液于45℃下减压浓缩,所得浓缩物作为本发明的提取物。
试验例1针对口臭中主要化合物(甲硫醇)评价牡丹皮提取物的抑制作用采用口臭计(Interscan Co.,USA)测量口腔中甲硫醇的浓度,评价实施例1所得提取物对于造成口臭的主要化合物-甲硫醇的抑制效果。
用0.2M磷酸钾缓冲液(pH7.5)稀释甲硫醇标准溶液(苯溶液,浓度1μg/μl),以口臭计作为检测手段,将浓度调整至500至600ppb之间。稀释所得的溶液作为本试验中造成口腔异味的溶液。将牡丹皮提取物溶于0.2M磷酸钾缓冲液(pH7.5)中,配制浓度为1%的溶液。该1%提取物溶液作为本试验中口臭抑制剂。将500μl磷酸钾缓冲液和500μl造成口腔异味的溶液倒入具塞的试管中,混匀,作为对照组。将500μl提取物溶液和500μl造成口腔异味的溶液倒入具塞的试管中,混匀,作为试验组。将各试管置于36.5℃水浴中5min,利用口臭计测量试管顶部空间中硫化物的浓度。对照组和试验组分别试验3次和4次,对试验结果取平均。
表1列出1%牡丹皮提取物溶液对造成口腔异味的化合物的抑制率。
表1甲硫醇的抑制率提取物 抑制率(%)对照组 0试验组 81如表1所示,通过降低甲硫醇的浓度,牡丹皮提取物对于口臭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实施例2采用多种溶剂分级对牡丹皮提取物进行纯化将1g实施例1所得牡丹皮提取物悬浮于100ml水中,然后转入分液漏斗中。采用等体积正已烷提取该混悬液相两次,有机相减压浓缩得80mg正己烷部分。以同样方法,顺序采用二氯甲烷、乙酸乙酯和正丁醇进行溶剂分级提取,分别得到120mg、400mg和280mg提取物,最终剩余120mg为水部分。
将牡丹皮提取物悬浮于水中,用乙醚进行分级提取,所剩溶液用乙酸乙酯提取,由此可制得上述乙酸乙酯部分。此外,先用正己烷提取牡丹皮提取物,然后再用乙酸乙酯提取残余牡丹皮,或采用乙酸乙酯直接提取牡丹皮,由此也可得到乙酸乙酯部分。
试验例2针对口臭中主要化合物评价多种溶剂部分的抑制作用采用口臭计测量口腔中甲硫醇的浓度,评价实施例2所得各种溶剂部分对导致口臭的主要化合物甲硫醇挥发的抑制效果。采用类似于试验例1中的方法,但是将提取物浓度和溶剂部分浓度改为0.5%,结果列于表2中。
表2甲硫醇的抑制率提取物部分 抑制率(%)对照组 0牡丹皮提取物 56正己烷部分 11二氯甲烷部分 30乙酸乙酯部分 73正丁醇部分 44如表2所示,牡丹皮提取物中乙酸乙酯部分抑制口臭的能力最强,达73%。因此,通过实验发现牡丹皮中抑制口臭的活性成分存在于乙酸乙酯部分中。
实施例3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漱口水的制备采用常规漱口中的典型成分作为主成分,配制示范性漱口水(实施例3-1至3-3)和常规漱口水(对照例3-1),配方列于下表3中。
表3漱口水配方(单位重量%)实施例 对照例组成 成分3-1 3-2 3-3 3-1保湿剂甘油7.0 7.0 7.0 7.0防龋齿剂 氟化钠 0.020.020.020.02缓冲剂柠檬酸钠0.4 0.4 0.4 0.4缓冲剂柠檬酸 0.005 0.005 0.005 0.005甜味剂糖精钠 0.011 0.011 0.011 0.011乳化剂F-127 1.0 1.0 1.0 1.0乙醇4.0 4.0 4.0 4.0杀菌剂十六烷基氯化吡啶鎓 0.005 0.005 0.005 0.005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0.1 0.1 0.1 0.1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0.050.050.050.05增香剂调和香精0.120.120.120.12活性成分 牡丹皮提取物0.010.5 2 -纯水平衡量 平衡量 平衡量 平衡量试验例3在一个口腔临床实验中对比示范性漱口水(实施例3-1至3-3)和对照漱口水(对照例3-1)对于大蒜味挥发的抑制作用针对18个试验对象(有男有女,无龋齿)进行对比试验。
将含有硫化物的商品大蒜粉悬浮于水中,静置24小时。以口臭计作为检测手段,将悬浮液稀释至硫化物浓度为350至450ppb之间。采用此大蒜稀溶液作为本试验造成口腔异味的溶液。对于试验组,将500μl示范性漱口水(实施例3-1至3-3)和500μl大蒜稀溶液混和。对于对照组,将500μl对照漱口水(对照例3-1)和500μl大蒜稀溶液混和。将混合物倒入试验对象口中,闭口,利用舌头将混合物施放于口腔中,时长为30秒,此后用口臭计进行测量。30分钟后再测量一次,以检验漱口水对于大蒜味挥发的抑制作用是否得以维持。
采用口臭计,按以下方式进行测量。进行测量之前试验对象闭口,通过鼻腔呼吸1分钟。测量时将探头插入试验对象口中约1.5cm并保持约15秒,此时探头不能与舌头接触。测量期间试验对象保持嘴唇开口约3至4mm,并且仅通过鼻腔进行呼吸。
测量结果列于下表4中。
表4大蒜中硫化物的浓度(单位ppb)实施例施用后立即测量施用后30min测量实施例3-1 310 275实施例3-2 190 90实施例3-3 100 55对照例3-1 373 350如表4所示,与对照漱口水施用于口腔中所得的第一次测量值373ppb相比,除实施例3-1以外,采用示范性漱口水所得的大蒜味测量值明显降低。此外,施用后30分钟,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漱口水使大蒜味的测量值进一步降低。采用牡丹皮提取物含量为2.0重量%的漱口水时,开始时大蒜味的测量值仅为100ppb,约相当于对照的27%,施用后30分钟抑制作用仍能维持,其测量值为55ppb。而采用不含有本发明活性成分的对照漱口水(对照例3-1)时,施用后的测量值为373ppb,30分钟后的测量值为350ppb,说明对照漱口水不能长时间抑制大蒜味。因此,证明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漱口水对于口臭具有长效且强效的消除或预防作用。
实施例4含有牡丹皮提取物乙酸乙酯部分的漱口水的制备采用实施例3表3中的典型成分作为主成分,配制含有牡丹皮提取物乙酸乙酯部分的示范性漱口水(实施例4-1至4-4)和常规漱口水(对照例4-1)。
表5漱口水配方(单位重量%)实施例对照例成分4-1 4-24-34-44-1活性成分 牡丹皮提取物 0.005 0.11 2 -其他成分 同表3 相同相同 相同 相同 相同试验例4在一个临床漱口实验中对比示范性漱口水(实施例4-1至4-4)和对照漱口水(对照例4-1)对于大蒜味挥发的抑制作用针对16个试验对象(有男有女,无龋齿)进行对比试验。
将含有硫化物的商品大蒜粉悬浮于水中,静置24小时。以口臭计作为检测手段,将悬浮液稀释至硫化物浓度为700ppb以上。采用此大蒜稀溶液作为本试验造成口腔异味的溶液。
试验对象用10ml大蒜稀溶液漱口30秒和1分钟后用口臭计测量大蒜味的浓度。用10ml各漱口水(实施例4-1至4-4或对照例4-1)漱口30秒,采用口臭计测量漱口后30秒、5分钟和30分钟时大蒜味的浓度,评价抑制作用是否得以维持。
测量结果列于下表6中。
表6大蒜中硫化物的浓度{(单位%=漱口后测量值÷漱口前测量值)×100}实施例 漱口后30秒漱口后5分钟漱口后30分钟实施例4-145.1 49.5 46.4实施例4-266.5 72.0 77.0实施例4-378.3 82.6 84.4实施例4-489.2 93.5 95.3对照例4-140.6 41.8 37.2如表6所示,对照漱口水在漱口后最初的5min内对于大蒜味有轻微的抑制作用,30min后未观察到抑制作用的改善,大蒜味的增加表明常规漱口水对于口臭没有长效抑制作用。另一方面,含有牡丹皮提取物乙酸乙酯部分的漱口水对于大蒜味有强烈抑制作用,其抑制作用与浓度相关并且在漱口30min后仍能维持。
实施例5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牙膏的制备下表7中列出了牙膏(实施例5-1至5-3)和常规牙膏(对照例5-1)的配方。
表7牙膏水配方(单位重量%)实施例对照例组成 成分5-1 5-2 5-3 5-1磨料 碳酸钙40.0 40.0 40.0 40.0保湿剂山梨醇溶液25.0 25.0 25.0 25.0起泡剂烷基硫酸钠2.0 2.0 2.0 2.0粘合剂羧甲基纤维素 1.0 1.0 1.0 1.0甜味剂糖精钠0.2 0.2 0.2 0.2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酯0.1 0.1 0.1 0.1增香剂调和香精 1.0 1.0 1.0 1.0杀菌剂三氯生0.01 0.01 0.01 0.01活性成分 牡丹皮提取物 0.01 0.5 2-纯水 平衡量 平衡量 平衡量 平衡量试验例5在一个口腔临床实验中对比示范性牙膏(实施例5-1至5-3)和对照牙膏(对照例3-1)对于大蒜味挥发的抑制作用之针对20个试验对象(有男有女,无龋齿)进行对比试验,每组5人。
所有试验对象食用相同食物,然后刷牙一定时间。10min后用口臭计测量口臭水平。30min后再测量一次,以确定抑制作用是否得以维持。
采用口臭计,按以下方式进行测量。进行测量之前试验对象闭口,通过鼻腔呼吸1min。测量时将探头插入试验对象口中约1.5cm并保持约15s,此时探头不能与舌头接触。测量期间试验对象保持嘴唇开口约3至4mm,并且仅通过鼻腔进行呼吸。
测量结果列于下表8中。
表8口臭抑制率{(单位%=刷牙后测量值÷刷牙前测量值)×100}实施例 刷牙后10分钟测量 刷牙后30分钟测量实施例5-179 106实施例5-256 70实施例5-338 45对照例5-186 131如表8所示,对于食物所引起的口臭,与对照牙膏相比,示范性牙膏在刷牙后10分钟的抑制作用更强。此外,除实施例5-1外,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牙膏在刷牙后30分钟仍保持抑制作用。当牙膏(实施例5-3)中牡丹皮提取物含量达2.0%时抑制率为38%,而且这种强抑制作用在刷牙后30分钟仍能保持。反之,使用不含有本发明活性成分的牙膏(对照例)时,刷牙后10分钟的抑制率为86%,之后30分钟为131%,说明常规牙膏无长效抑制口臭的能力。因此,就长效和强效消除或预防口臭而言,证明含有牡丹皮提取物的牙膏要比常规牙膏更优。
以上描述表明,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其中包含草药—牡丹皮的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以及其他常规口用组合物中所采用的成分,该组合物可以长效且强效地消除或预防口臭。
为起到描述的目的,在此已经公开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案,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背离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本发明范围和精神的基础上,有可能对本发明进行多种的改进、增添和替代。
权利要求
1.一种采用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 Andrews)皮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的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以组合物总重计,提取物的用量为0.01至2重量%。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用于提取牡丹皮的提取溶剂是选自于以下组中的一种溶剂或者是两种或更多种溶剂的混合物纯水、甲醇、乙醇、丙醇、丁醇、乙二醇、丙二醇、1,3-丁二醇、乙酸乙酯和丙酮。
4.一种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其包含牡丹皮提取物乙酸乙酯部分作为活性成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以组合物总重计,牡丹皮提取物乙酸乙酯部分的用量为0.005至2重量%。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所述乙酸乙酯部分是如下制得的将牡丹皮提取物悬浮于水中,依次用正己烷、二氯甲烷和乙酸乙酯进行溶剂分级提取。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所述乙酸乙酯部分是如下制得的将牡丹皮提取物悬浮于水中,用乙醚进行分级提取,所剩溶液用乙酸乙酯提取。
8.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所述乙酸乙酯部分是如下制得的先用正己烷提取牡丹皮提取物,然后再用乙酸乙酯提取残余物。
9.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口用组合物,其中所述乙酸乙酯部分是通过采用乙酸乙酯直接提取牡丹皮而制得的。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采用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Andrews)皮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的有效对抗口臭的口用组合物。本发明的口用组合物包含草药—牡丹皮的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以及其他常规口用组合物中所采用的成分,该组合物可以长效且强效地消除或预防口臭。
文档编号A61K8/97GK1523978SQ01821252
公开日2004年8月25日 申请日期2001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2000年12月21日
发明者朴相寄, 金祥年, 朴炯国, 金文武 申请人:Lg生活健康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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