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恒压式防护垫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包括由多层气囊(1)叠置而成的气垫,每一层所述气囊(1)与上层气囊之间通过向上通气的单向阀(3)相连通;最底层的所述气囊(1)设置有可封堵的打气管道(4);每一层气囊(1)的囊壁上设置有过压排气部件(2)。此外,过压排气部件(2)包括一个与囊壁密闭连接的支管(21),支管(21)的管口通过螺母(23)密闭压接有薄膜(22)。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保证充气垫维持或近乎维持一定压强,从而减少坠落人员与防护充气垫之间的相互受力,进而确保人员的安全。
【专利说明】多层恒压式防护垫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护垫,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防止高空坠落造成人员损伤的充气垫。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的充气垫,都是通过一个整体式的气囊充气后用于防止人员高空坠落造成人员损伤的工具。
[0003]问题在于,这类充气垫在充气后,当人员落到防护垫的过程中,随着气囊被迅速压缩,其支撑上表面的气体压强随之增加,此时压强过大,人员会因受到的力量过大而损伤。
[0004]为此,如何将坠落人员与充气垫表面之间的受力减少,是确保人员受到伤害的有效途径。
【发明内容】
[0005]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能够保证充气垫维持或近乎维持一定压强,从而减少坠落人员与防护充气垫之间的相互受力,进而确保人员的安全。
[000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一种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包括由多层气囊叠置而成的气垫,每一层所述气囊与上层气囊之间通过向上通气的单向阀相连通;最底层的所述气囊设置有可封堵的打气管道;每一层气囊的囊壁上设置有过压排气部件。
[0007]优选方式下,所述过压排气部件包括一个与囊壁密闭连接的支管,所述支管的管口通过螺母密闭压接有薄膜。此外,所述过压排气部件为设置于所述气囊囊壁的多个。
[0008]本发明通过形成多层独立气囊,加设过压排气部件的方式使得本发明防护垫,当坠落人员接触气囊后,随着气囊的压缩,其内部压强超出过压排气部件所能承受的气体压力极值时,过压排气部件自动爆破,从而保证气垫内的压强不会剧烈增加,减少坠落人员由气囊表面的受力,从而确保人员安全。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制备方便,防护效果突出的特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发明多层恒压式防护垫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是图1所示多层恒压式防护垫的中剖结构示意图。
[0011]图3是优选方式下过压排气部件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2]图4是图3所示组合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包括由多层气囊I叠置而成的气垫,每一层所述气囊I与上层气囊之间通过向上通气的单向阀3相连通;最底层的所述气囊I设置有可封堵的打气管道4。如图2所示,每一层气囊I的囊壁上设置有过压排气部件2。
[0014]如图3和4所示,过压排气部件2包括一个与囊壁密闭连接的支管21,所述支管21的管口通过螺母23密闭压接有薄膜22。
[0015]薄膜22是一个当气体压力超过一定程度,自动爆破的膜体。其爆破的压力,通过气体压强、支管21的管口面积以及薄膜自身的强度决定,具体选取方式和定量情况,可以通过实验确定。而螺母23与支管21之间的密闭方式,优选现有技术的方式实现即可。
[0016]此外,本发明所涉及的过压排气部件2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阀门部件,如压力达到一定程度开启阀门的单向阀部件等等。
[0017]使用时,当坠落人员接触气囊后,随着气囊的压缩,其内部压强超出过压排气部件所能承受的气体压力极值时,过压排气部件自动爆破,从而保证气垫内的压强不会剧烈增力口,减少坠落人员由气囊表面的受力,确保人员安全。
[001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多层气囊(I)叠置而成的气垫,每一层所述气囊(I)与上层气囊之间通过向上通气的单向阀(3)相连通;最底层的所述气囊(I)设置有可封堵的打气管道(4); 每一层气囊(I)的囊壁上设置有过压排气部件(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过压排气部件(2)包括一个与囊壁密闭连接的支管(21),所述支管(21)的管口通过螺母(23)密闭压接有薄膜(2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多层恒压式防护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过压排气部件(2)为设置于所述气囊(I)囊壁的多个。
【文档编号】A62B1/22GK204034066SQ201420429638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1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1日
【发明者】孙洋 申请人: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