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专利是一种可供火灾浓烟粉尘环境条件下,为逃 生者争得生存时间的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
背景技术: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 控制的火,就给人类带来灾难。在各种灾害中,火灾发生的 几率是最大的,也是最普遍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 灾害之一。对于火灾,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 救为次,戒为下的经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 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火灾的 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据统计,我国7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达
2.5亿,8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达3. 2亿,进入90年代,特 别是1993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 亿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重 要性就越来越突出。
发明内容
火灾发生,伴随着浓烟及粉尘,在浓烟中逃生,人体如果防护不当,容易吸入有毒烟尘,导致昏厥或窒息,
根据有关统计,火灾中95%的死亡都是因窒息而死,并非烧 死,传统训练火灾逃生的方法,始终还停留在用湿毛巾捂 住鼻口并贴地30公分伏地爬行等原始方式。我所设计的这 款微型卡式中空鼻孔塞罩配合供氧装置,就能很好的解决 人们在突发火灾的浓烟条件下,提供人体10分钟左右的维 持生命的氧气供给,并且防止吸入有毒气体及解放出双手, 为逃生或救援争取宝贵时间,本发明专利是这样得以实现 的,当火灾发生,取出微型氧气瓶7,拧下氧气瓶盖9,将 挂带8套挂在脖子上,将输氧管5,输氧管接头4与微型鼻 孔塞罩1取出并直接将中空收放式鼻塞3对准鼻孔塞入, 鼻前庭卡2自动卡住鼻孔分隔的两侧,保证微型鼻孔塞罩1 严密罩住鼻孔且不易被抖落,防止烟尘吸入人体,孩子将 微型氧气瓶7阀门6调到一档,成人将阀门6调到二档, 即可保证在浓烟粉尘环境下,人体10分钟左右的呼吸供氧, 为逃生或救援争取到时间,增加生的机会,生的希望。
图1为本发明专利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的微型鼻 孔塞罩l,鼻前庭卡2,中空收放式鼻塞3与输氧管接 头4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专利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的微型鼻孔塞罩l,输氧管接头4,输氧管5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专利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的微型鼻 孔塞罩1,输氧管接头4,输氧管5,阀门6,微型氧 气瓶7,挂带8,微型氧气瓶盖9示意图
图中l微型鼻孔塞罩,2鼻前庭卡,3中空收放式鼻塞, 4输氧管接头,5输氧管,6阀门,7微型氧气瓶, 8挂带,9微型氧气瓶盖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介绍本发明专利实施步骤
1. 将模具一次注塑成型或分拆组合成型的微型鼻孔塞罩 1,鼻前庭卡2,中空收放式鼻塞3,输氧管接头4结合 体备用。
2. 将储氧气的微型氧气瓶7与一体的阀门6与挂带8及微 型氧气瓶盖9结合体备用。
3. 将输氧管5分别把输氧管接头4与阀门6对接连通。
4. 将输氧管5与微型鼻孔塞罩1,鼻前庭卡2,中空收放式 鼻塞3,输氧管接头4,盘巻于微型氧气瓶7上的阀门6 外围,拧上微型氧气瓶盖9即可。
权利要求
1.本发明专利是一种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由微型鼻孔塞罩(1),鼻前庭卡(2),中空收放式鼻塞(3),输氧管接头(4),输氧管(5),阀门(6),微型氧气瓶(7),挂带(8),氧气瓶盖(9)组成,其特征是当火灾发生,取出微型氧气瓶(7),拧下氧气瓶盖(9),将挂带(8)套挂在脖子上,将输氧管(5),输氧管接头(4)与微型鼻孔塞罩(1)取出并直接将中空收放式鼻塞(3)对准鼻孔塞入,鼻前庭卡(2)自动卡住鼻孔分隔的两侧,保证微型鼻孔塞罩(1)严密罩住鼻孔且不易被抖落,防止烟尘吸入人体,孩子将微型氧气瓶(7)阀门(6)调到一档,成人将阀门(6)调到二档,即可保证在浓烟粉尘环境下,人体10分钟左右的呼吸供氧,为逃生或救援争取到时间,增加生的机会,生的希望。
2. 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 氧装置,其微型鼻孔塞罩(1),鼻前庭卡(2),中空收 放式鼻塞(3),输氧管接头(4),可一次性由模具铸塑 成型也可以分拆组合成型方式构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微型卡式鼻孔塞罩与供氧装置,当火灾发生浓烟漫布,取出微型氧气瓶7,拧下微型氧气瓶盖9,将挂带8套挂在脖颈上,将输氧管5,输氧管接头4与微型鼻孔塞罩1取出并捋直,将中空收放式鼻塞3对准鼻孔塞入,鼻前庭卡2自动卡住鼻孔分隔的两侧,保证微型鼻孔塞罩1严密罩住鼻孔且不易抖落,防止烟尘吸入体内,并且解放了双手,孩子将微型氧气瓶7的阀门6调到一档,成人将阀门6调到二档,即能保证在火灾浓烟粉尘恶劣环境条件下,人体10分钟左右的呼吸供氧量,为逃生或等待救援争取到时间,增加生的机会,生的希望。
文档编号A62B9/06GK101549192SQ20091013180
公开日2009年10月7日 申请日期2009年4月8日 优先权日2009年4月8日
发明者邱康红 申请人:邱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