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为未来创作的数字内容建立使用权的方法和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指定数字作品的使用权。特殊地,本发明在数字内容创作之前就为它建立使用权。
对数字作品经电子设备(尤其是因特网)广泛的分销进行妨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在数字内容的分销和使用过程中,当前缺乏对于数字内容的所有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的作法被称为“知识产权管理”(IPRM)、“数字产权管理”(DPRM)、“知识财产管理”(IPM)、“权利管理”(RM)、和“电子版权管理”(ECM),本文总称为“数字权利管理”(DRM)。
由于近年来因特网的大扩展,牵涉到私密、鉴真、授权、会计、付账和财务清算、权利规定、权利确认、权利实施、文件保护、和许可证费的征集诸多问题,数字权利管理DRM亦更趋重要。由于因特网是如此广泛应用的网络,许多计算机用户通过它交流思想和交易信息,电子出版物被复制和分销自由流传司空见惯。
基本上采用了两种数字权利管理DRM体系来尝试解决文件保护问题安全容器法和信托系统法。一个“安全容器”(或用简单的说法,一个加密文件)提供了一种办法,在一组授权条件得到满足或一些版权条款得到信守(例如为使用而付账)之前,保持文件内容是加密的。在用户跟文件供应商之间就各种条件和条款得到确认后,该文件就能以清楚的形式释放给用户。IBM公司的CRIPTOLOPESTM(“加密封”)和InterTrust公司的DIGIBOXESTM(“数字盒”)等商品就属于这个范畴。显然,这种安全容器提供的办法只是对非安全渠道文件递送中的保护,它并没有提供任何机制来防止合法用户在得到清楚的文本后用它再行分销从而破坏了其内容所有者的知识产权。
加密机制一般用于对文件加密(或设置暗码)后公开分销或存储,最终由受权用户私密地解密。在文件从分销商经公开网点向有意的用户递送过程中,及文件在非安全中介存储过程中,这种方式提供了基本形式的保护。
在“信托系统”方式,整个系统来负责防止文件的未经授权的使用和分销。建立一个信托系统通常必须牵涉到引进安全处理器、安全存储器和安全播放装置等新的硬件。这种方式也要求在该信托系统上运行的所有软件程序都是有许可证的可信托的。一方面对现有技术来讲,建立能防止擅自改动的信托系统是一项确实的挑战,另一方面当前的市场趋势显示,开放的、未加信托的系统,例如个人计算机PC和工作站采用浏览器访问因特网,将会是用来访问数字作品的主流系统。就这个意义而言,现存的计算机环境,例如各种个人计算机PCs和工作站配备了通用的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TM、LinuxTM和UNIX)和播放程序例如各种浏览器,都不是信托系统,而且如不经对其结构的重大更改,不可能变成加信托的。当然,更改系统结构还会破坏因特网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灵活性和兼容性。
美国专利5530235、5634012、5715403、5638443和5629980对数字权利管理DRM引进了许多基本概念,这些专利的整体构成本文的参考。其中的5634012号美国专利披露了一个用于控制数字文件的分销的系统。其中每个播放装置具有一个与之相连的储存器。采用一组预定的使用交易步骤来定义一个用于该储存器的协议,以便实施关系一个文件的的各使用权。可将使用权与内容一起封装,或者也可将使用权与数字作品相联系而跟其内容一起走。使用权可允许各种类型的用法,例如仅可阅看、一次性使用、分销......诸如此类。可依据付账或别的条件来授予使用权。
传统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中,内容所有者,或别的受权方,在内容创作出来之后说明其相关权利,并同时对该内容实施保护,例如加密。采用个人密钥来加密内容,并生成一个标记用来说明其使用权。然后将这种权利标记和被保护的内容联系起来加以存储。此后可为一用户生成对该内容的许可证允许他使用或访问该内容。此许可证包含一个个人密钥,它是已用一个公共密钥以已知方式加密过的。
为访问该内容,可用个人密钥对加密过的公共密钥进行解密,从而允许用户解密该内容。如果在权利说明时已能得到该内容,这技术很起作用。然而,如果要在能够得到该内容之前,就为内容说明权利和为该内容发出许可证,上述这技术就无能为力。例如,对未来事件现场直播的连续镜头的视频内容,或对未来事件的照相,其分销商往往想在事件发生之前就开始销售对其内容的许可证。传统的数字权利管理DRM系统,对于DRM系统的安全性、用户界面、组织、结构、以及准确性的改进,缺少办法,尤其对于尚未存在的作品是如此。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标在于消除上述目前技术的各种问题,允许在数字作品创作出来之前就指定对它的使用权。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是一种创作数字作品的方法,它创作的数字作品具有内容及跟该内容相关的使用权。该方法包括生成一个标记,它在一个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出来之前就具有跟该内容联系起来的各种使用权,在该内容创作出来之后就将该标记联系到该内容,并对该内容和该标记实施安全保密。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是一个系统,它为数字作品提供使用权。该系统包括用于创作数字内容的内容创作装置,与该内容创作装置相联系的权利指定引擎,它将预定的各使用权自动化地附加到被创作出来的数字内容上,及一个识别装置,它识别出一个受权用户,允许他按照使用权得以访问该数字内容。
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是一种创作数字作品的方法,它创作的数字作品具有内容及跟该内容相关的使用权。该方法包括生成一个标记,它在一个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出来之前就具有跟该内容联系起来的各种使用权,在内容创作装置里存储该标记,用该内容创作装置创作数字内容,在该内容创作出来后就将该标记与该内容联系起来,并对该内容和该标记实施安全保密。
本发明的各种实施方案将在后面详略叙述,其中将参考下列各图图1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在数字内容创作之前,为它提供使用权的一种方法的流程图;及图2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为未来创作的数字内容提供使用权的一种内容创作装置。
详细描述本文所用“数字作品”一语指的是具有在计算机上可读形式的内容的任何类型的元素。“内容”用来指数字作品中可看的或以别的方式可用的部分。“使用权”一语用来指对现存数字作品或有待未来创作的数字作品的用户授予的许可,让他能够使用、访问、分销或类似地处置该作品的内容。此外,使用权会有一个或更多个条件必须先得到满足后上述许可才能实施。
图1解说在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出来之前对其内容提供使用权的方法的一个实施方案。步骤100生成一个标记,它说明的使用权有待联系于尚未创作出来的数字内容,该使用权标记可包含各种使用权,诸如打印、复制、更动、编辑或阅看该数字作品的权利,或可包含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或限制,诸如包含在XrMLTM语言或别的使用权语法中的规定。替代方案可让使用权标记仅包含对作品的鉴别和别的描述性数据,而将特定授权的各种使用权包括在以下讨论的许可证中。在采用XrMLTM语言情况,该标记可为一个可扩展的标记语言(XML)的文件,对使用权作说明。此外,未来的内容可有许多不同版本的使用权,从而可对每个版本生成一个标记。在步骤110采用已知方式生成一个密钥,例如传统的公共密钥,并把它跟该标记联系起来。
在步骤120,对一个待创作的内容收到用户使用它的请求,即是要求对它的许可证。记住该内容本身不必业已存在。例如,该内容可为未来发生的体育运动事件的视频录像或连续镜头。在步骤130,该内容的分销商,或另一受权方,对用户发售许可证。该许可证可包含一个个人密钥,它与步骤110生成的公共密钥对应,且可包含使用权利或别的描述性数据。再次请记住该内容本身不必业已存在。于是,分销商有可能在事件前就发售阅看该事件的许可证。
步骤140为创作该内容。当然,这一步可由另一方来完成。无论该内容怎么创作出来,要点在于在关于它的权利指定后该内容总会成为存在。在该内容创作出来后,在步骤150就将该使用权利标记与该内容联系起来。使用权利标记既可与该内容封装在一起,也可附在该内容后,这样一来数字作品的复制品也将携带使用权利标记。一种替代办法是让该标记与该内容分开存储,但通过旗志、招呼或类似办法将二者联系起来。于是,“联系”这个术语在此用来很宽义地指在该内容跟该标记间产生一种对应关系,使该标记得以运用于该内容。一旦该使用权利标记被联系到该内容,该内容就被用在步骤110生成的密钥安全保密起来了。该数字内容可通过任何形式的加密或别的已知技术来进行安全保密。例如,可用“十分好(PGP)”加密程序。
步骤160的过程判定是否有一访问安全保密数字内容的请求。如目前无此请求,则该过程将等待一个请求。然而,如果一个访问请求已经到来,该过程将推进到步骤170,在那里检验与数字作品和/或许可证相联系的使用权利,以判定跟使用权利相联系的诸如付账等所有条件是否都已得到满足。如果所有条件都满足了,过程推进到步骤180,在此授予对内容的访问,即内容被下载、连续放映,或以别的方式传递给用户。在步骤190用户按已知方式用个人密钥解密该内容。
使用权利可以各种方式跟该内容发生联系。举例,如果对一个数字作品的整个内容的使用权利都相同的话,可在处理数字作品以便存放到别的装置的分销服务器时附上使用权利。然而,如果在数字作品的内容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使用权利,则可在创作该作品过程中附加该使用权利。可用各种授权工具和/或数字作品组合工具来提供自动化的过程以附加使用权。由于数字作品的每部分可有它自己的使用权,其中一“部分”的使用权不同于其母本的事例是可能发生的。如此,可建立冲突的规则以决定一个权利在何时、如何地实施。
图2解说按照本发明的一个优先的实施方案的一种内容创作装置,这是一个视频录像机。该内容创作装置300包括控制器302、液晶显示器304、智能卡读出器306、存储器307、键盘308、权利指定引擎310、眼/虹膜辨认传感器312、电缆连接313、把手314及对称指纹辨认传感器316和318。还有透镜系统320用来视频录像。在此优先实施方案,控制器302和权利指定引擎310是通过一个基于微处理器的装置并按所需方式设置了程序来实现的。
虽然图3将控制器302和权利指定引擎310显示为分开的单元,这些单元所执行的功能可组合到单个处理器中或者也可进一步在多个处理器间分配,例如多个数字信号处理器情况和/或由像“特定应用集成电路(ASIC)”这类专用的硬件来执行,例如,硬线电子学或逻辑电路,或可编程逻辑装置,或别的硬件或软件实施办法。
智能卡读出器306可用来对插入它的卡进行读出。例如,许可证、使用权利、或身份识别都可安置在卡内,并与控制器302和/或权利指定引擎310通信。液晶显示器304、智能卡读出器306、键盘308和软件接口一起构成创作服务器300的用户界面。用户界面允许用户输入信息,诸如身份识别数据和访问请求,并提供关于创作装置300的操作的反馈信息。在此优先的实施方案,内容创作装置300是一个视频录像机,然而,它也可为任何类型的记录装置,例如一个静态成像照相机、一个动画产生器、或录音机。
可通过电缆连接313来访问权利指定引擎310。例如可将权利指定计算机(未图示),诸如运行XrMLTM和相关工具的任何计算机,通过电缆连接313耦合到权利指定引擎310以下载使用权标记或类似于上述标记的模板,对有待内容创作装置300未来创作的内容指明使用权。内容创作装置300创作出来的任何内容将自动地与使用权标记或存储在权利指定引擎310内的标记联系起来。一种替代情况下,可用创作装置300的用户界面来编制使用权标记。两种情况下,一个或更多的标记和对应的密钥都在权利指定引擎310中生成并和指明该如何将标记指定到创作装置300录制的内容的指令一起存储起来。
这些指令可用任何方式将使用权标记加以指定,并可包含任何许可和/或限制。以视频录像机情况为例,视频序列或帧的每部分可有选择地指定不同的权利。这使得权利指定过程很灵活且为动态,并且在内容被创作时允许实时指定权利或在创作之前就指定权利。
内容创作装置300可用唯一的装置ID、用户的智能卡、PKI工艺、一个PIN或任何生物计量系统,并根据用户身份、记录装置本身、智能卡上的数据等,来指定权利。例如,指纹辨认传感器316和318或虹膜辨认传感器312可用作用户身份的辨认或鉴真,以便允许权利指定引擎310使用跟该用户相联系的对应的一组权利。例如,A这个人记录的所有内容具有一组权利,B这个人记录的所有内容将有不同的一组权利。
内容创作装置300用传统方式记录内容。然而,上述步骤100和110生成的标记和密钥被存储并联系到内容记录器300正在或刚刚记录的内容。于是,内容创作装置300也完成了上述的步骤140和150。为安全保密目的,可用代币或预付卡(或磁卡和智能卡,或任何其变化形式,诸如存储型卡或同步通信卡、按照ISO-7816规定的卡、EMV型的卡)作费用存储和微观付账,或者跟踪与权利相联系的那些费用。这些卡都能用智能卡读出器306来读出。
可见本发明在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之前允许该作品的使用权被创造出来并与该内容联系起来。该使用权定义了可如何使用和分销该未来的数字作品。这些预先建立的使用权与未来的数字作品是分开的,却控制了这类作品的内容的使用和分销。
在优先实施例,未来内容的权利建立后,联系于未来内容的个人密钥就被指定,权利标记也就生成。此个人密钥跟权利标记一起存储起来。用户将该标记输入主服务器后就可购买相应的内容(目前的或未来的)。内容购买之后,内容所有者能得到加密许可证,它包含用个人密钥加密的公共密钥。替代方案是采用单一对称的密钥(即二密钥相同)。
可采用订购模型(例如订购杂志或市场报告)来使用其未来各期内容尚未发表的发明,但对那些期发行的权利已被指定并存储起来。在适当的未来时候,这些权利将跟相应的内容联系起来。例如,可在一个事件实际发生前就在因特网站上发售该未来事件的内容,这样一来网站交易的繁忙可大为减轻,可在一个较长时间内进行分销,使对服务器和网站的需求较易满足,运行费用不太贵。然而须知,在网站上出售权利或票证,即许可证,会不同于后来在网站上提供该内容。
本发明还可以,例如,允许一位新闻编辑派出一个摄影组去记录一个事件而不必担心得到的图片受到任何危害(例如更改、编辑、被未授权者阅看或藏匿、或被分别出售给别家新闻机构)。事实上,一旦内容记录下来后,该摄影组对该内容就不再具有任何权利。
替代方案是,编辑也可这样划分权利,如规定头十张像片属于报刊(与工作相关),而后五张像片属于摄影者(归个人所用)。这个例子说明了可安排得灵活、安全保密、信赖、落实、和兼顾各方关系(这个具体例子是在摄影者和编辑之间)。
所有未来内容,在其存在之前,都可指定一个内容ID。给定内容ID信息和加密许可,内容在创作出来后就可加密,其方式对于购买了许可证的用户也可得使用。然而,如果得不到内容ID信息和加密许可证,将被拒绝访问该内容。
此外,在内容创作之前就可生成预定的对称密钥。然后一旦内容创作出来就可用同一密钥对它加密。但是如上所述,每个用户都可得到一个不同的密钥,在另一替代方案中,用户可得到一个授权的代码,用户用它日后可换取许可证。
控制器302可处理安全参数和权利管理步骤。遗失卡的确认、遗失卡报告、卡的使用报告、安全保密警报和跟踪报告可与权利管理报告联系或结合起来,诸如权利撤消、权利拒绝、权利更新、使用模式和微观付账的权利管理报告。本发明的软件可方便地在对象或对象定向的软件开发环境中实施,它提供的源代码可用于多种计算机硬件平台。例如该软件可用JAVATM语言来写,并运行于JAVATM虚拟机。替代方案是,所披露的操作可部分或全部实施于采用标准逻辑电路或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的硬件设计中。该硬件可包括任何类型的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或别种设备。
分销商和交易所的分销、会计等功能可由任一方在任何设备上完成。例如,只要输入代码或在卡读出器上插入智能卡,就可在电子书读出器或手提式电脑PDA上播放该内容,当数字作品或会计数据回到特定的来源就可完成相关的会计结算。这里披露的对相关任务的分割方法仅为一例。使用权和/或会计数据既可跟数字作品一起封装又可分开存储。播放、解密的代码,或别的允许或限制内容的使用的信息可存储在任何设备,或者可与数字作品一起封装。本发明可采用任何分销安排,包括任何设备的组合,例如个人电脑、服务器、手提式电脑PDAs之类,它们彼此之间可用任何方式通信,只要能传递所需的信息。
采用上面的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然而应该认识到,对上述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还有许多代替办法、修改方案和变化方式都可采用,而并未离开本发明的范围,该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和等效的法律文件来定义的。
权利要求
1.一种创作数字作品的方法,它创作的数字作品有内容及跟该内容相关的使用权,该方法包括生成一个标记,它在一个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出来之前就具有跟该内容联系起来的各种使用权;在该内容创作出来之后,就将该标记联系到该内容;及对该内容和该标记实施安全保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保密步骤包括加密和存储该内容和该标记。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按照使用权授权访问该内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步骤包括生成使用权,它指明用户具有的对于更改、编辑、复制、打印或阅看该内容的权利中的至少一种权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其生成步骤之后、联系步骤之前,进一步包括一步骤,创作以书写、发声、图表、声频、画片、或视频诸元素中至少一种为基础的内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步骤还包括将预定的安全密钥指定联系到该内容,且其中所述安全保密步骤包括用此安全密钥加密该内容和该标记。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作步骤包括用记录装置记录内容,且其中所述联系步骤和所述安全保密步骤由记录装置来完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联系步骤之前,所述生成步骤包括在外部计算装置创作标记并将该标记下载到记录装置内。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联系步骤之前,所述生成步骤包括在记录装置内创作标记。
10.一个系统,它创作的数字作品有内容及使用权,该系统包括用于创作数字内容的内容创作装置;与该内容创作装置相联系的权利指定引擎,它将预定的各使用权自动化地附加到数字内容上,并以使用权来安全保密该内容。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识别装置,用以识别内容创作装置的使用者;及基于用户确定使用权的装置。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创作装置包括静态像照相机、声频录音机或视频录像机之一。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装置包括生物计量学传感器。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全保密存储介质,用以存储和使用权相联系的费用和付账信息。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创作装置包括视频录像机。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创作装置包括静态图像照相机。
17.一种创作数字作品的方法,它创作的数字作品具有内容及跟该内容相关的使用权,该方法包括生成一个标记,它在一个数字作品的内容创作出来之前就具有与该内容联系起来的各种使用权;在内容创作装置里存储该标记;用该内容创作装置创作数字内容;在该内容创作出来后就将该标记与该内容联系起来;及对该内容和该标记实施安全保密。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保密步骤包括加密并存储该内容和该标记。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按照使用权授予对该内容的访问。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步骤包括生成使用权,它指明用户具有的对于更改、编辑、复制、打印或阅看该内容的权利中的至少一种权利。
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作步骤包括创作以书写、发声、图表、声频、画片、或视频诸元素中至少一种为基础的内容。
22.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步骤还包括将预定的安全密钥指定联系到该内容,且其中所述安全保密步骤包括用此安全密钥加密该内容和该标记。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作步骤包括用记录装置作记录,且其中所述联系步骤和所述安全保密步骤由记录装置来完成。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联系步骤之前,所述生成步骤包括在一个计算装置创作标记并将该标记下载到记录装置内。
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联系步骤之前,所述生成步骤包括在记录装置内创作标记。
全文摘要
在数字作品相应的内容创作之前就建立对它的使用权。在该内容创作出来之后,这些权利可联系于该内容。本方法用于创作数字内容的设备,例如视频录像机或静态照相机,可存储这些权利的标记,并可在该数字内容创作出来后将这些使用权跟该内容实时地联系起来。
文档编号G09C1/00GK1537294SQ02814979
公开日2004年10月13日 申请日期2002年5月15日 优先权日2001年5月31日
发明者B·塔达阳, A·纳希迪波, X·王, M·C·瑞雷, G·劳, T·T·塔, 5喜, B 塔达阳, 塔, 瑞雷 申请人:康坦夹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