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6-26  17

专利名称: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演示用具,尤其涉及一种物体静止状态特征探究仪。
背景技术
初中物理教学实验中,在做物体静止状态特性实验中,如果是简单的演示只需把实验物体压在桌边放置的纸条上,猛得抽出纸条,实验物体还静止在原来的位置;如果是稍微形象的演示,只需将实验物体放在载物板上,载物板下方放在杯子上,拿尺子或者硬板猛得击打载物板,载物板飞出,实验物体落入杯子完成实验。在这两个实验中,抽动纸条时不易控制手劲,可能会把物体带力桌面;击打载物板时不易控制击打准度,容易造成击打住杯子,造成杯子损坏。

实用新型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实验简单且实验效果明显的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包括底座、弹性片、支撑体以及载物板,所述弹性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支撑体置于底座上,且处于所述弹性片的施加弹力区域内;所述载物板置于所述支撑体上端。优选地,还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支撑体置于所述固定座上。优选地,所述固定座为中空固定座,其中空内腔与所述支撑体的外轮廓尺寸相当; 所述支撑体置于所述中空固定座中。优选地,还包括角度仪,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优选地,所述支撑体为杯子,且所述杯子的杯口朝上。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静止示意图;图2是弹性片弯曲状态示意图;图3是带有角度仪的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一种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包括底座 1、弹性片2、支撑体3以及载物板4,所述弹性片2固定在底座1上;所述支撑体3置于底座 1上,且处于所述弹性片2的施加弹力区域内;所述载物板4置于所述支撑体3上端。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较优实施例,一般在教学实验中,支撑体3选用的是加有半杯水的水杯,当实验物体5在载物板4飞出后瞬间是保持原有位置,随后会做自由落体落到水杯中。针对在实验中学生用钢尺或硬板击打载物板4时容易造成水杯损坏的情况发明了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水杯、载物板4以及实验物体5构成的被击打组合置于弹性
3片2的施加弹力区域内,在实验中用手扳动弹性片2的上端使其发生弹性形变,松手后弹性片2击打载物板4,使载物板4飞出,实验物体5落入水杯中,实验结束。其中为了让杯子更加稳固,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固定座6,所述固定座6固定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固定座6为中空固定座,其中空内腔与杯子的外轮廓尺寸相当;杯子置于所述中空固定座6中。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在所述底座1上还设置有角度仪,可以演示弹性势能与动能的转化。角度仪标示O度至90度,在实验中,弹性片2被扳离的角度越大, 发生形变越大,弹性势能就越大。松开弹性片2后击打载物板4,载物板4飞出的越远,动能越大,说明弹性势能转化的动能越大。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所界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弹性片、支撑体以及载物板,所述弹性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支撑体置于底座上,且处于所述弹性片的施加弹力区域内;所述载物板置于所述支撑体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静止状态探究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支撑体置于所述固定座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体静止状态探究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为中空固定座,其中空内腔与所述支撑体的外轮廓尺寸相当;所述支撑体置于所述中空固定座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静止状态探究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角度仪,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静止状态探究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为杯子,且所述杯子的杯口朝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物体静止状态特性探究仪,包括底座、弹性片、支撑体以及载物板,所述弹性片固定在底座上;所述支撑体置于底座上,且处于所述弹性片的施加弹力区域内;所述载物板置于所述支撑体上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实验中用手扳动弹性片的上端使其发生弹性形变,松手后弹性片击打载物板,使载物板飞出,实验物体保持在原来位置。操作简单,比抽纸条演示或钢尺击打演示更能体现实验效果;在探究仪上安装有角度仪,还可以演示弹性势能与动能的转化;与初中物理改革教材配套,能满足师生探究心理需求。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实验现象明显,便于观察,趣味性强。
文档编号G09B23/08GK202018759SQ20112011936
公开日2011年10月26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1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21日
发明者王久顺 申请人:王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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