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的制作方法

xiaoxiao2020-6-25  7

专利名称: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饭煲,尤其涉及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技术背景现有电饭煲的化妆板结构如图1、2所示,外盖化妆板1装在外盖2上,壳体化妆板 3装在壳体4上,外盖化妆板1和壳体化妆板3之间有将外盖化妆板1的折边包覆的外露的塑料部5存在。这种结构的外盖化妆板1无法覆盖整个外盖2,外盖化妆板1和壳体化妆板3之间存在的外露的塑料部5影响了整体外观的美观性。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能够提高整体外观的美观性。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包括壳体和盖在壳体开口处可自由开闭的外盖,所述壳体表面覆盖有壳体化妆板,外盖表面覆盖有外盖化妆板,所述外盖化妆板的前部设有盖板折弯部,外盖的前部设有支撑盖板折弯部的支撑部,盖板折弯部向下延伸有卡接到外盖上的至少一个卡接端,所述盖板折弯部的顶端高于支撑部的顶端,并且盖板折弯部的顶端在支撑部的顶端的前部。作为优选,所述壳体的后部设有槽,壳体化妆板的后部设有卡入槽内的壳板折弯部,壳板折弯部的顶端高于槽的顶端。作为优选,所述卡接端的数量为3个,3个卡接端呈直线排列,且等距分布。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外盖化妆板能整体覆盖外盖,即使是支撑部也不外露,使外盖化妆板和壳体化妆板之间从外观上看无其它任何材料存在,实现了外盖化妆板与壳体化妆板的一体感设计,提高了电饭煲产品的外观品位,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

图1是现有技术中电饭煲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现有技术中电饭煲的局部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的局部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中外盖化妆板的前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如图3、4、5所示,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包括壳体4和盖在壳体4开口处可自由开闭的外盖2,所述壳体4表面覆盖有壳体化妆板3,外盖2表面覆盖有外盖化妆板1,所述外盖化妆板1的前部设有盖板折弯部11,外盖2的前部设有支撑盖板折弯部11的支撑部 21,盖板折弯部11向下延伸有卡接到外盖2上的至少一个卡接端12,所述盖板折弯部11 的顶端高于支撑部21的顶端,并且盖板折弯部11的顶端在支撑部21的顶端的前部,壳体 4的后部设有槽41,壳体化妆板3的后部设有卡入槽41内的壳板折弯部31,壳板折弯部31 的顶端高于槽41的顶端,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卡接端12的数量为3个,3个卡接端12 呈直线排列,且等距分布。外盖化妆板1能整体覆盖外盖2,使外盖化妆板1和壳体化妆板 3之间从外观上看无其它材料存在,实现外盖化妆板1和壳体化妆板3 —体感的结构,大大提高了外观品位。外盖化妆板1安装在外盖2上后,也可以通过螺丝、粘贴等方式固定在外盖2上, 能整体覆盖外盖2,壳体化妆板3安装在壳体4上后,也能整体覆盖壳体4,实现外盖化妆板 1和壳体化妆板3间从外观上看无其它材料存在的结构。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包括壳体和盖在壳体开口处可自由开闭的外盖,所述壳体表面覆盖有壳体化妆板,外盖表面覆盖有外盖化妆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盖化妆板的前部设有盖板折弯部,外盖的前部设有支撑盖板折弯部的支撑部,盖板折弯部向下延伸有卡接到外盖上的至少一个卡接端,所述盖板折弯部的顶端高于支撑部的顶端,并且盖板折弯部的顶端在支撑部的顶端的前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后部设有槽,壳体化妆板的后部设有卡入槽内的壳板折弯部,壳板折弯部的顶端高于槽的顶端。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端的数量为3个,3个卡接端呈直线排列,且等距分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化妆板一体化的电饭煲,包括壳体和盖在壳体开口处可自由开闭的外盖,所述壳体表面覆盖有壳体化妆板,外盖表面覆盖有外盖化妆板,所述外盖化妆板的前部设有盖板折弯部,外盖的前部设有支撑盖板折弯部的支撑部,盖板折弯部向下延伸有卡接到外盖上的至少一个卡接端,所述盖板折弯部的顶端高于支撑部的顶端,并且盖板折弯部的顶端在支撑部的顶端的前部。本实用新型外盖化妆板能整体覆盖外盖,即使是支撑部也不外露,使外盖化妆板和壳体化妆板之间从外观上看无其它任何材料存在,实现了外盖化妆板与壳体化妆板的一体感设计,提高了电饭煲产品的外观品位,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
文档编号A47J36/00GK201996279SQ20112005558
公开日2011年10月5日 申请日期2011年3月4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4日
发明者叶秀益, 杨夫健, 郑峰闯, 金尾修司 申请人: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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