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用于建筑领域的支撑架,具体涉及一种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
背景技术:
1、现有的三角支撑架常作为支撑建筑顶部的结构工具使用。一些如零售商店、餐厅等商业建筑为考虑室内美观,通常会使用吊顶技术以封盖三角支撑架,再从封盖三角支撑架的顶部安装照明工具以供室内照明,这样一来,不仅会增加成本消耗,而且室内的使用高度在经过吊顶后会降低,使得安装在顶部的照明工具距离室内地板较近,因此,当有行人经过安装在顶部的照明工具时,行人容易被照明工具发出的光影响视线,甚至会出现短暂眩晕。
2、此外,部分大型商业建筑内的过道交错复杂,而行人不一定清楚每一条过道的最终通向,所以过道旁通常会设置导视牌以指引行人前行。但是,当过道因行人数量增多而变得拥挤时,处于后面的行人容易被前面的行人挡住视线而很难看到前方的导视牌,这就容易导致后面的行人因看不到导视牌而走错目的地,从而浪费行人时间。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势在于提供一种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不仅能够用于支撑建筑的顶部结构,还能够提供安装位置以安装照明工具和导视牌,并且使被安装的照明工具和导视牌都能够保持在一预定高度处,因此,在一些商业建筑内,位于预定高度的照明工具能够使照射在行人身上的光不再刺眼,此外,当建筑内的过道因行人数量增多而变得拥挤时,每位行人也能够清楚看到位于预定高度的导视牌而不会走错目的地。
2、为达到本实用新型以上至少一个优势,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中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包括:
3、至少一承载架;
4、一支撑架主体,所述支撑架主体包括一主架和至少一支架,其中所述主架朝向远离所述承载架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高端部,所述高端部用于支撑,同时,所述主架朝向靠近所述承载架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低端部,所述低端部与至少一个所述承载架连接,且所述低端部被保持在所述高端部的下方,每个所述支架被连接于所述主架的一侧,且每个所述支架未与所述主架连接的一侧用以安装一照明工具,并使得所述照明工具能够被保持在一预定高度处。
5、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支架的数量被设置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支架被相对地连接于所述主架。
6、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每个所述支架被设置朝向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倾斜,并且每个所述支架与所述主架之间的间距自所述高端部向所述低端部逐渐地减小,从而使得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的每个所述照明工具的照明方向能够朝向所述支撑架主体的下方。
7、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每个所述承载架与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连接,并且每个所述承载架被设置在所述主架的所述高端部的下方,用以承载所述支撑架主体的重量,且每个所述承载架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而形成一安装台阶,所述安装台阶用于直接挂置物体。
8、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承载架的数量被设置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承载架被相对且间隔地布置,并与所述支撑架主体连接,从而减轻单个所述承载架的承载压力。
9、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还包括一安装组件,所述安装组件包括一安装台和至少一连接件,所述安装台被安装于所述承载架,每个所述连接件被安装于所述支撑架主体的所述主架,且每个所述连接件可拆分地连接于所述安装台,以使所述支撑架主体与所述承载架连接。
10、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安装台形成与所述承载架所在方向平行的至少一横向槽和与所述承载架所在方向垂直的至少一纵向槽,每个所述连接件被安装于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且每个所述连接件的尺寸与任意一个所述横向槽或所述纵向槽适配。
11、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还包括至少一挂置板,所述挂置板用以挂置物体,且每个所述挂置板可移动地连接于所述承载架,以使被挂置的物体能够被带动到行人第一眼就能够看到的位置。
12、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每个所述挂置板的一端部越过所述承载架的所述安装台阶而形成一凹部,所述凹部作用于所述安装台阶以使所述挂置板被限制在所述承载架上,且每个所述挂置板的另一端沿垂直于物体挂置方向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挂端部,所述挂端部用以挂置物体。
13、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每个所述挂置板沿与物体挂置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阻挡部,所述阻挡部被设置在所述挂端部的端部,以使挂置在所述挂端部的物体能够被所述阻挡部阻挡而被限制在所述挂端部上。
1.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数量被设置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支架被相对地连接于所述主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支架被设置朝向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倾斜,并且每个所述支架与所述主架之间的间距自所述高端部向所述低端部逐渐地减小,从而使得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的每个所述照明工具的照明方向能够朝向所述支撑架主体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承载架与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连接,并且每个所述承载架被设置在所述主架的所述高端部的下方,用以承载所述支撑架主体的重量,且每个所述承载架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而形成一安装台阶,所述安装台阶用于直接挂置物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架的数量被设置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承载架被相对且间隔地布置,并与所述支撑架主体连接,从而减轻单个所述承载架的承载压力。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还包括一安装组件,所述安装组件包括一安装台和至少一连接件,所述安装台被安装于所述承载架,每个所述连接件被安装于所述支撑架主体的所述主架,且每个所述连接件可拆分地连接于所述安装台,以使所述支撑架主体与所述承载架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台形成与所述承载架所在方向平行的至少一横向槽和与所述承载架所在方向垂直的至少一纵向槽,每个所述连接件被安装于所述主架的所述低端部,且每个所述连接件的尺寸与任意一个所述横向槽或所述纵向槽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还包括至少一挂置板,所述挂置板用以挂置物体,且每个所述挂置板可移动地连接于所述承载架,以使被挂置的物体能够被带动到行人第一眼就能够看到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挂置板的一端部越过所述承载架的所述安装台阶而形成一凹部,所述凹部作用于所述安装台阶以使所述挂置板被限制在所述承载架上,且每个所述挂置板的另一端沿垂直于物体挂置方向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挂端部,所述挂端部用以挂置物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可安装照明工具的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挂置板沿与物体挂置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而形成一阻挡部,所述阻挡部被设置在所述挂端部的端部,以使挂置在所述挂端部的物体能够被所述阻挡部阻挡而被限制在所述挂端部上。
